近日,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八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實施意見》,到2023年,所有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原則上均實現通過“一卡通”方式發放,清理整合補貼政策和資金、規范代發金融機構、搭建集中統一發放平臺。
意見指出,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是指按照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由各級政府預算安排,直接發放給城市居民和農民等特定補貼對象,主要用于實現特定政策目標的各類補貼資金(不含社會保險和教育類資金)。“一卡通”發放,是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匯入補貼對象銀行卡(含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存折的發放方式。
意見明確了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范圍。中央、省級及以下各級政策規定直接發放給補貼對象(到人到戶)的各類補貼資金,原則上都要通過“一卡通”發放,納入惠民惠農財政補貼“一卡通”管理范圍(中央、省級有專門規定的資金除外)。對新增直接發放給補貼對象(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原則上均應納入“一卡通”管理范圍;對因政策到期后調整的補貼項目,按照調整后新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特殊情況下確實無法通過“一卡通”發放的,由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在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中對發放方式予以明確,并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監管。具備條件的其他資金也可以通過“一卡通”發放。
意見要求清理整合補貼政策和項目資金。各地各部門要加快補貼政策和項目資金清理整合進度,對已過政策有效期、不適用不合理的補貼政策、補貼項目要進行清理,對補貼政策相同、補貼項目相近的要實行整合。各地各部門在清理整合補貼政策和項目資金的基礎上,形成惠民惠農補貼政策清單。同時,集中統一公開補貼政策清單,全省各級2021年補貼政策清單于6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以后年度補貼政策清單動態調整,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
意見還要求規范代發金融機構。我省代發金融機構范圍為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河北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依照政府采購和財政資金銀行存放管理有關要求,由縣(市、區)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在上述范圍內原則上選擇3家、最多不超過5家代發金融機構,目前少于3家的不再新增,超過5家的要逐步精簡,明年減少到5家以內。
整合補貼資金銀行卡。從2022年開始集中整合補貼資金銀行卡,補貼對象持有1張銀行卡的不再新增,持有2張以上銀行卡的歸并減少銀行卡數量,原則上到2023年實現一人(戶)一卡。在充分尊重補貼對象意愿的基礎上,原則上由補貼對象自主選擇代發銀行卡,各地不得強制要求更換、不搞“一刀切”;鼓勵各縣(市、區)優先推行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發放補貼資金,對新增補貼項目全部使用社會保障卡發放;同時還要簽訂代發補貼協議,代發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代理協議,在規定時限內將經業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的補貼資金直接匯入補貼對象“一卡通”銀行賬戶,并要及時反饋發放數據等資料。鼓勵代發金融機構免費向補貼對象提供資金到賬情況短信提醒服務,切實提高服務質量,確保代發工作安全高效運行。
意見還對規范補貼資金發放流程、加強補貼資金發放管理、搭建集中統一管理平臺等方面進行了規范。
意見最后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各負其責,共同推進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做到嚴格審核、精準發放、規范管理、便民利民,確保每一分補貼都及時有效發到群眾手中、用到群眾身上,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各級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各專項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對虛報冒領、套取擠占、截留挪用、索取抵扣補貼資金的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責問責。(記者李麗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