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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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在直播帶貨、互聯網及線下營銷、醫療美容、保健品領域中的虛假宣傳,開展違規有獎銷售等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的違法案件。截至8月25日,2023年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共結案428件,罰沒款2483萬余元。8月29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部分典型案件:
■會員卡全國門店有效?只有一家門店
北京鑾鈺臧合珠寶店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某商場從事翡翠、和田玉等商品經營活動。為吸引消費者來店購物,自2023年2月1日至2月22日,當事人自制刮獎卡并開展了有獎銷售活動。刮獎卡宣稱普通會員首日開卡可享受7折及1-7星權益等內容;活動規則稱“禮品券可隨機產生等級會員,每1000張為一組,其中七星會員1張,五星會員10張,三星會員50張,一星會員100張,普通會員卡200張,其他為空”“公司全國門店共投放100組”“會員卡在我品牌全國門店均有效”等內容。
經查,當事人通過《加盟合作經營合同書》取得品牌授權,與品牌方是互相獨立的經營主體且無相關會員卡互用協議,且當事人目前全國僅有涉案的一個店鋪,不存在“公司全國門店”、無法保障“會員卡在我品牌全國門店均有效”。2023年2月1日前,當事人就已經以標簽價格的7折銷售商品;有獎促銷活動中,當事人只印制了5萬張刮獎卡,而非活動說明中的10萬張,現場未發現普通會員、七星會員刮獎卡。當事人在開展即時有獎銷售活動中存在顧客兌獎享受優惠超過500元的行為,但從未公示顧客兌獎情況,未建立檔案,未如實、準確、完整地記錄設獎規則、公示信息、兌獎結果、獲獎人員等內容,無保存檔案兩年的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2萬元。
■全球限量發行19999套?子虛烏有
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間,北京加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臺“酒富盛名酒水商貿”進行直播帶貨,售賣金六福并以五糧液作為贈品,展示的是市場價較高的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普五52%vol、500ML濃香型“五糧液”白酒,而實際贈送的是市場價較低的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出產的“尊耀”白酒,屬于未按照向消費者明示的信息兌獎行為。
當事人主播售賣“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 財富人生花開富貴禮盒 ”商品時宣稱限量發行不超過1000盒等話術不屬實。
當事人售賣“茅鄉名家名作酒 梅蘭竹菊一箱4瓶”商品時存在多次故意用酒瓶、手指遮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中的“保健酒業有限公司”或“保健酒業”字樣,只顯露廠家名稱為“貴州茅臺酒廠”,讓消費者誤以為該款酒為貴州茅臺酒廠生產,屬于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還宣稱“該酒極具收藏價值,全球限量發行19999套”等宣傳用語,該話術不屬實,該款酒并非全球限量發行19999套。
在售賣山西杏花村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金獎1915”商品時,主播稱“該酒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獲得金獎”不屬實,該酒并不是在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獲得金獎的酒。
另外,當事人在某直播平臺運營“酒富盛名酒水商貿”期間,上傳宣傳短視頻,視頻中當事人主播稱“自己是做酒的,線上線下都有的在做,今天我帶大家看一眼我的線下門店”,然后向大家展示了一家線下實體店并介紹了該實體店的各種高端酒水。經核實,該線下實體店并非當事人所有。
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5萬元。
■活動價99元3盒過期不候?平時銷售也是這個價
在網絡直播帶貨中,部分經營者通過先調高產品售價再降價的手段對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極力渲染宣傳效果,虛構原價來夸大促銷力度。北京云智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網絡平臺通過直播推廣銷售葛根桑椹小罐膏等產品。當事人在直播過程中表述“天貓一盒200元,現在活動價99元3盒,明天再來、后天再來都找不到這個價格,今天不買,明天后天以后都不會有這個價格了”。實際查明,當事人銷售葛根桑椹小罐膏價格為99.9元/3盒,2023年2月20日后,銷售價格為99元/3盒,直播中的宣傳與實際不符。當事人在直播中宣稱的“云南白藥葛根桑椹小罐膏具有美容美顏,對熬夜、口臭、掉發、喝酒都有效,養肝、應酬酒局,喝酒前半小時去喝,給肝上了一層保護鎖,喝酒不傷肝”的內容與實際不符。
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2萬元。
■檢測報告顯示“無重大事故”?實為重大事故車
北京車歡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二手車買賣中介服務,當事人所售賣的某車輛宣稱“過戶次數0次”和“外觀無瑕疵”的內容,經核查,實際該車已經過戶1次,且外觀有明顯劃痕。當事人所售賣的某車輛宣稱“249項標準車輛檢測報告”中顯示該車“無重大事故”,經核查,該車2018年7月21日有出險記錄,維修項目包括右前縱梁鈑金,屬于重大事故車。另一售賣車輛“249項標準車輛檢測報告”中“重大事故排查”項目顯示“車體骨架結構無變形、無扭曲、無更換、無燒焊、無褶皺;無火燒痕跡,無水泡痕跡”,經核查,該車前橋有大面積燒焊。
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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