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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網北京8月30日電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將布局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減污降碳協同、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并明確了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重點方向、保障措施、組織實施方式等。2023年首批示范項目申報工作同步啟動。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從實踐看,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要經歷技術研發、示范引領、規模化推廣三個階段,公共資金更重視前端技術研發,社會資本更看重成熟技術應用,而從“走出實驗室”到“走向市場化”的中間環節仍相對薄弱。目前,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落地應用面臨技術成本高、資金投入大、支持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亟須加強支持和引導。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布局一批示范項目,不僅有利于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推廣,也有利于完善支持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商業模式和政策環境,是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產業競爭優勢的關鍵舉措。
據悉,《方案》將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按照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分為三大類。一是源頭減碳類。二是過程降碳類。三是末端固碳類。《方案》還提出三方面支持舉措。一是資金支持。對屬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示范項目,統籌利用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將符合條件的示范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二是金融支持。加強金融稅收政策支持,積極發揮碳減排支持工具、氣候投融資等綠色金融產品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并落實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保險補償機制。三是其他要素保障。加強用能要素保障,將碳減排效果作為節能審查的重點考量因素;加強用地要素保障,鼓勵地方探索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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