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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男子冒充外賣小哥販賣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徐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據(jù)了解,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向他人販賣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他主要通過微信“接單”、收取毒資,為了掩人耳目,他假扮成外賣小哥,騎電瓶車向吸毒人員送毒品,甚至容留他人在其住處吸食毒品。峨眉山市公安局根據(jù)線索,在其住處抓獲了假扮成外賣小哥正準(zhǔn)備出門送毒品的徐某某,從徐某某身上查獲毒品一袋,凈重0.1克;并在徐某某住處擋獲正在吸毒的堯某、彭某。
經(jīng)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審理:徐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多次向多人販賣毒品,并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對徐某某以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扣押在案的違禁品和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毒品犯罪不僅傷害自己、禍及家庭,還對社會有極大的危害性。販賣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將追究刑事責(zé)任,予以刑事處罰。
(編輯:徐梓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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