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令需要什么資料
(資料圖)
支付令需要提交的資料是申請書。找法網提醒,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必須提交申請書,其內容應包括:
1.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2.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的種類、數量;
3.債權人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4.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二、支付令送達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達:顧名思義是直接向受送達人送達的方式,具體包括向公民送達以及向法人、其他組織送達兩種。
2.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3.委托送達: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
4.郵寄送達: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
5.轉交送達:轉交送達包括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三個列舉形式。
6.傳真、電子郵件等送達: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三、申請支付令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1.支付令申請后,法院會在15天之內向被申請人送達支付令;
2.被申請人在收到支付令的15天之內沒有提出異議的,支付令就生效了,申請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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