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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商洛公安”公眾號8月29日消息,陜西商洛市公安局28日發布情況通報稱,關于媒體報道丹鳳一足浴店發生的故意傷害案件,我局高度重視,已成立由紀檢、督察、法制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全面調查,針對涉案民警違法違紀問題,將依法依紀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相關調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另據此前大風新聞報道,30歲的宋某系智力殘疾人士,在陜西商洛一家足浴城干一些端水倒水的活,每月一千多元維持生計,工作已有5年時間。“2022年11月12日晚上十點左右,一名喝了酒的客人在店內包間和洗腳工作人員起了爭執,宋某當時剛好在包間外。洗腳工離開后,這名喝了酒的客人把氣發在了宋某身上,上去就是拳打腳踢。”宋某的家人說。
事發后,宋某報了警。警方來時,打人者已經離開。“當晚和第二天,打人者托人過來調解,想私了。”他說。事發后,宋某一直想知道打人者身份,姓名及工作單位。據他稱,派出所的辦案民警一直支支吾吾,不愿告知。“后來我們家屬多方打聽才了解到,打人者系趙某,商洛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正式在編民警。”宋某的家屬說,他的照片就掛在商洛市車管所大廳的公示欄中。
在宋某出院兩個月后,2023年2月13日,商洛市丹鳳縣公安局龍駒寨派出所向宋某出具了第一次傷情鑒定報告。宋某人體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二級。2月18日,受害人宋某拿到了公安機關立案告知書。“趙某故意傷害一案,我局認為符合立案標準,現立案偵查。”落款為丹鳳縣公安局。宋某家屬并不認可“輕傷二級”的鑒定結果,申請重新鑒定。4月18日宋某拿到了鑒定意見通知書。宋某人體損傷程度屬于輕傷一級。
記者8月27日聯系了該案受理的丹鳳縣龍駒寨派出所相關負責人。“派出所肯定會秉公辦理。”該負責人說。對于嫌疑人身份,及案件進展等問題,該負責人稱需要丹鳳縣公安局同意才能答復。8月27日,商洛市車管所的相關負責人解釋道:“趙某確實是我單位的人,這事情發生后,很早就把趙某的警服和警官證收回,停止執行職務了。”
讓家屬難以理解的是,時至今日,打人者趙某仍還在商洛市車管所在崗工作。“8月14日,我去商洛市車管所找他給我看病,他還在崗位上工作呢。”宋某家屬說。宋某的家屬想不通,打人的暴行被監控拍得清清楚楚,打人者的身份明明白白,目擊證人有,傷情鑒定有,監控視頻也有。可如此簡單的一個案子為何一直沒有結果。他們找過丹鳳縣公安局、找過商洛市車管所、找過商洛市交警支隊。直到如今,打人者沒有受到任何處理,趙某的照片仍掛在商洛市車管所的公示欄中。
記者獲悉,宋某家屬近日已向陜西省紀委監委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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