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構成要件具體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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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構成要件具體規定是: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侵害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觀方面是實施了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二、證明重婚罪的證據有哪些
證明重婚罪的證據一般為以下幾種:
1.存在兩次法定婚姻的,可在犯罪嫌疑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民政機構查詢其婚姻登記情況。
2.朋友、鄰居的證人證言,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親密照片、錄像等可證明存在事實婚姻的證據。
3.犯罪嫌疑人之前曾自愿寫下的保證書、懺悔書等證明之前存在重婚或出軌行為的證據(需要與其他能證明現在存在重婚行為證據共同提交)。
4.犯罪嫌疑人有私生子的,可讓居委、村委、計生部門或孩子出生醫院出具的證明及相關登記資料。
找法網提醒您,在重婚罪訴訟中,一般不能追加離婚訴訟,也不能在離婚訴訟中追加重婚,在“不告不理”的原則下,不能與民事離婚案件一并審理。
三、重婚罪是必要共犯嗎
重婚罪不是必要共犯。重婚罪并不是屬于共同犯罪的情況,它是屬于不告訴不處理的罪名,發現對方犯了重婚罪當事人是需要起訴對方才會讓對方受到該有的處罰。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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