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東省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
(資料圖片)
廣東省盜竊刑事案件數額標準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盜竊罪多長時間能判決
找法網提醒,盜竊罪一般四個月能判決。可以分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審判階段。在審判階段,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然而每個階段的時限都會有所不同。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三、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體要件: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