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的幾種情況
公司被注銷有如下情形: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公司股東、或者股東大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
2.公司按照法律相關規定,宣告破產;
3.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并且不續的;
4.當出現公司章程、或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
5.公司因為要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6.公司被有關部門依法強制解散的;
7.公司吊銷或撤銷后轉注銷。
二、公司注銷登記程序及必備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并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并加蓋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同時,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決議或者公司解散決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登記機關撤銷的,還應提交被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文件。
4.經過確認的清算報告。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報告需經股東會確認,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報告需經股東大會確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報告需經股東確認。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三、公司被注銷債權人如何起訴
找法網提醒您,公司被注銷債權人可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進行起訴,如果是依法清算并注銷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需要注意的是,股東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法人注銷登記的,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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