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6月20日通過12309給陳思發來短信稱,“張彬的信訪材料收悉,反映的事項正在審查中”。 本文圖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謝寅宗 圖
重慶人張彬二十多年前被法院認定與人共謀搶劫殺人,被判處死緩,服刑期間,同案犯龔昌志改口稱張彬系其誣陷,沒有參與作案,目前已經出獄的張彬堅持申訴。6月2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重慶市檢察院獲悉,最高檢已于日前受理了張彬申訴案。
張彬是重慶九龍坡區金鳳鎮人,1996年被卷入一起劫殺案——他被指控與同鎮村民龔昌志共謀,搶劫殺害摩的司機陳其友后埋尸。1997年4月,當時的四川省重慶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張彬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死刑;龔昌志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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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彬提出上訴后,四川省高院審委會經討論后于1997年12月9日作出決定,認為原判事實不清,撤銷一審判決并發回重審。
直轄后的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重審了此案,仍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張彬死刑。
張彬再度上訴,重慶市高院審理后認為,鑒于本案的具體情節,可對二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遂在2000年12月14日只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彬、龔昌志死緩。
判決生效后,張彬、龔昌志被送往重慶市監獄服刑。2001年6月,集訓期間的龔昌志自書14頁坦檢材料,稱陳其友系他獨自殺害,張彬是他因恨故意誣陷的。
張彬講述自己所經歷的“搶劫殺人案”,他表示自己是被龔昌志誣陷的。
之后,張彬及其律師向重慶市高院提出申訴。重慶高院再審后于2004年作出裁定,認為龔昌志翻供稱該案系其獨自所為缺乏其他證據的印證,不予采信,遂維持二審判決。
張彬在2016年刑釋后,委托當年的代理人、北京大成(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思于2018年1月向最高檢、重慶市檢察院申訴。
陳思說,目前,他們仍在向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申訴,也曾分別向重慶市檢察院和最高檢提請抗訴。
最高檢今年5月10日答復稱,從現有材料看,該案不屬于最高檢管轄,最高檢將材料轉交重慶市檢察院辦理。
重慶市檢察院5月26日在中國檢察網答復稱,張彬申訴案件該院已經辦結,不予支持其訴求,如不服本結果,可備齊材料向最高檢申訴。
澎湃新聞6月25日從重慶市檢察院了解到,最高檢已于日前受理了張彬的申訴,相關后續情況,最高檢會與當事人或其代理人聯系。
陳思告訴澎湃新聞,最高檢今年6月20日通過12309發送短信稱,“張彬的信訪材料收悉,反映的事項正在審查中。”他6月25日上午也從重慶市檢察院了解到,最高檢受理了張彬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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