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著和小汽車一樣的外殼、不受風吹雨淋,四輪低速電動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老年代步車”,受到不少人青睞。不過,這類車上路帶來的安全隱患也比較大。是否應明確禁止生產、銷售四輪低速電動車?如果不明確禁止,是否需要對其上道路行駛做出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規定?6月26日下午,《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召開,就四輪低速電動車的生產銷售、上道路行駛管理等重點問題聽取各方意見。
“四輪低速電動車是違法生產、違規銷售、非法上路的機動車。”“如果二輪車、三輪車可以正常上路,為什么安全性更高的四輪車不行呢”……包括生產者、使用者、管理方、獨立第三方等在內的11名聽證陳述人、7位旁聽人圍繞這一熱點話題,展開激烈交鋒、熱烈討論。
【資料圖】
△立法聽證會現場 曹偉 攝
聲音1:不應明確禁止
基層有需求,不少老年人用來接孩子、買菜
淮安市洪澤區個體工商戶劉志軍直言,他離不開四輪低速電動車。“我的父母接小孩、買菜,都會用到。我平時做生意,也會開著它去送貨、見客戶。不該一禁了之,禁了就等于說我沒有吃飯的工具了。”
對于江蘇金彭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劉志培來說,四輪車是二輪車、三輪車升級而來的產品,“二輪、三輪是‘肉包鐵’、四輪車是‘鐵包肉’,如果二輪車、三輪車可以正常上路,為什么安全性更高的四輪車不行呢?”他表示,要深入研判四輪低速電動車引發交通事故的頻率和嚴重程度是否足以需要“禁產禁銷”。如果要禁止,他呼吁,給企業和老百姓三到五年緩沖期,“給我們騰挪的時間和空間來轉型升級。”
來自江蘇宗申車業有限公司的吳寶根建議,四輪低速電動車應有序管理,呼吁考慮落實四輪低速電動車的備案登記、專用牌照、購買保險和規范駕駛,這樣才有利于維護行業規范發展和保護駕乘者和第三方安全。
民盟江蘇省委會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教授盧勇認為,不應對四輪低速電動車禁產禁銷,但應該加強管理和規范。四輪低速電動車的路權應限定在縣域及以下地區。作為民營經濟的研究者,他希望大家能理解民營企業的不易。“許多事物發展都是先有產品,后有產品規范。”他認為,可以借鑒國外成熟經驗和國內既有實踐,規范四輪低速電動車道路出行,加強道路安全管理,根據駕乘特點和老年人實際,實施低要求的駕駛執照制度,呼吁國家盡快出臺相關技術標準,引導和規范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聲音2:要明確禁止
無法上牌、脫離監管,存在安全隱患
支持要明確禁止生產、銷售四輪低速電動車的一方,考慮最多的就是安全問題。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一級警長莫持榮處理交通事故已經十幾年了,他給大家講述了去年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電動四輪車和電動自行車相撞,事故導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死亡。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應朝陽認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非機動車都有明確的定義,“四輪低速電動車”從性質和屬性上屬于機動車的一類。但在實踐中因為沒有什么使用成本,四輪低速電動車有了一定的市場。在他看來,四輪低速電動車無法拿到“身份證”,是違法生產、違規銷售、非法上路的機動車。建議能在《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里面,進一步強調國家部委對于四輪低速電動車意見,明確寫上禁止生產與銷售。
“老年代步車不具備按照機動車實行登記上牌管理和強制保險的條件,一旦上路行駛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大隊四級高級警長張家馴透露了一組數據,“我們隨機抽取16起四輪低速電動車相關的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傷15人,且均無駕駛證、無保險,事故處理非常艱難。”
張家馴建議可以選用合規的小型新能源汽車作為代步車。“目前國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各地也紛紛出臺購買新能源車免征購置稅、發補貼金等補貼政策,且小型新能源車的價格也已降至兩三萬元,性價比高,但安全性與四輪低速電動車相比大大提升。”
上汽通用五菱江蘇區銷售經理張益勤在陳述中介紹了在A00級新能源汽車開發、生產的經驗,也佐證了這一觀點。“我們有一款車價格2.98萬元起,也可以滿足用戶代步需求。”他也呼吁車企可以一起推出更多更正規的產品,來共同推進中國代步車市場資源,為人民的美好出行助力。
當天,有一位84歲高齡的老交通人——南京運輸公司退休職工胡國成坐在了旁聽席上。從1958年開始他就在交通系統工作。他支持明確禁止生產和銷售四輪低速電動車。“我認為城市現在的容量、空間、流量都不允許四輪低速電動車發展。”胡國成注意到,現在不論是主干還是支干,不少道路兩旁都停滿了私家車,早就感覺到停車難、行車難。”在這種情況下再出現很多四輪低速電動車,而且還在主干道或者主線上行駛,明顯空間很小,容量也不夠。”
會后省人大將全面梳理、科學分析各方意見
道路交通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路暢人安是全社會的共同期盼。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于2004年出臺,2009年、2011年、2012年三次修正,已實施近二十年,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江蘇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各地執法實踐遇到了許多新問題,對依法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次全面修訂,就是要在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礎上,總結提煉江蘇成熟做法經驗,積極應對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曲福田表示,經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同意,召開立法聽證會,目的就是想進一步廣泛深入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為后續的研究論證和立法決策提供真實的民意、打下堅實的基礎。希望通過立法聽證,能真正了解社會各界對四輪低速電動車的生產銷售、上道路行駛管理這個重要問題及相關規定的意見,使條例的規范內容更加完善,更加符合江蘇的實際,更能體現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
曲福田表示,會后將全面梳理和科學分析立法聽證會各方意見,將立法聽證情況向常委會作出說明和報告,認真扎實做好條例的后續修改完善工作。
現代快報+記者徐蘇寧
(校對張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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