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125 證券簡稱:聆達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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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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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23年8月
市金寨經濟開發區(現代產業園區)筆架山路1號)召開,會議以現場表決和網絡投
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王明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等相關人員出席和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
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參加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為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
的股份數量為 68,683,76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25.8696%。其中本次股東大會出席現
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為 1 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為 58,453,260 股,占
公司股份總數的 22.0163%;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為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決
權的股份數量為 10,230,5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3.8533%。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網站披露了《獨立
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報告書》(公告編號:2023-056),公司獨立董事劉黎明先生
作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對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全部議案征集投票權。征集時間:
時間結束,獨立董事劉黎明先生未收到股東的投票權委托。本次股東大會委托獨立董
事投票的股東 0 名,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經審議通過如下
決議:
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 59,639,16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8315%;反
對票 9,044,60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3.1685%;棄權票 0 股。本議案
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股份1,18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
權股份0股。
本議案屬于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 59,639,16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8315%;反
對票 9,044,60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3.1685%;棄權票 0 股。本議案
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股份1,18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
權股份0股。
本議案屬于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 59,639,16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6.8315%;反
對票 9,044,600 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3.1685%;棄權票 0 股。本議案
獲得通過。
其中,中小股東同意股份1,18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
權股份0股。
本議案屬于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 以上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福建信實律師事務所吳上爍、周雨萌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
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
員和召集人資格、會議審議事項和表決程序、會議表決結果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
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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