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打擊樂器:有傣族的象腳鼓、芒、鈸;彝、佤、瑤、壯等族的銅鼓;基諾族的竹筒琴;克木人的道道.特點:節奏鮮明,音量宏大,多用于節日喜慶,迎來送往,與其它樂器配合,同時也是歌舞中的伴奏樂器。
2、(2)吹管樂器:苗、瑤、佤、彝、壯等族的葫蘆笙;彝、哈呢、納西、景頗、怒、獨龍、拉祜等族的笛;彝、哈尼、傣等族的巴烏;彝族的吐嚕。
3、特點:這類樂器音色及表現力豐富,吹奏出的曲子活潑生動,優美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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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彈撥樂器:彝、白、納西、景頗、布朗、崩龍等族的月琴(又叫弦子)、口弦、三弦;蒙古族的渾不似。
5、特點:多為男女青年集會、對歌或跳舞時的伴奏。
6、青年男女人人都會演奏。
7、他們在勞動之余,常用月琴和口弦,一對一答,傳遞內心感情。
8、(4)拉弦樂器:納西族的二胡、三弦胡;克木人的“丁墨”。
9、特點:這類樂器受漢族樂器影響較大,一部分為自制,多數向商店購買。
10、但演奏的曲詞和指法,與漢族胡琴完全不同。
11、在一些韁族地區,如楚雄、路南等地,還有用京胡配月琴、笛等樂器“打跳”的(即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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