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徐某匆匆來到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臨港新城派出所求助稱
其銀行卡被凍結?
希望民警幫助
經過民警耐心詢問
發現事情背后極有可能
隱藏著一起團伙性案件
徐某告訴民警
今年5月下旬
其通過好友吳某的介紹
參與了一個
可以賺錢的“項目”
并在吳某的帶領下
來到了浦東臨港地區
某小區的出租屋內
進屋后
屋內的三名男子
便要求徐某交出
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
協助他們完成了
4筆銀行卡轉賬
并給了他
3000余元的好處費
民警意識到
這極有可能是
一個洗錢窩點
隨即開展了偵查工作
經過三天兩夜的
連續排查、蹲守
民警確定目標人員后
一舉抓獲了出租屋內的
張某銘、賴某鑫、賴某良、吳某4人
現場繳獲涉案手機17部
經張某銘供述
他是通過某境外聊天軟件
搭識了“上線”
并在其安排下
伙同老鄉賴某鑫、賴某良
一起來到上海
結識了吳某
再由吳某介紹人員
至出租屋內
提供銀行卡進行轉賬
每次轉賬
吳某與提供銀行卡的人員
都可從中獲取一定好處費
張某銘等三人
則負責刷卡轉賬
每筆可獲得萬分之六的抽成
目前
犯罪嫌疑人張某銘等3人?
因涉嫌詐騙罪
已被浦東警方
依法刑事拘留
吳某
因涉嫌詐騙罪
已被浦東警方
依法采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
該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所
警方提示
切勿因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個人微信、支付寶賬戶或銀行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詐騙、網絡賭博或其他違法犯罪,那么不僅會被銀行加入“黑名單”,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