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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網站8月25日消息,為繼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以下簡稱大灣區)建設,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延續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下同)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和補貼辦法,按照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適用范圍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和肇慶市等大灣區珠三角九市。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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