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東莞大學生求職創業補貼辦理流程
一、申請程序
備齊資料→向所在院校提交資料→學校將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并報送至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部門審核→撥到補助對象的東莞市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或其他賬戶。
二、辦理流程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到市各人力資源分局領取就業服務登記號。
學校在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安排時間給學生集中申請,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自愿申請。
學校在4月10日前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通過的補貼申請人員名單在學校內公示7個工作日。
4月20日前,學校將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員名單及申請材料進行匯總并報送至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報送材料包括《畢業年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畢業年度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花名冊》(附件3),以及高校畢業生提交的相關申請材料和學校公示材料等。
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學校報送材料的審核工作,審核完畢由東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將求職創業補貼撥付到申請人的東莞市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或其他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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