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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與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簽署司法信用修復與守信激勵合作備忘錄,共同探索建立司法信用修復與守信激勵機制,致力為企業提供信用重塑服務。
在東莞第一法院的執行過程中,一些曾被列為被執行人的企業向法院訴苦,曾經的被執行經歷成為了企業的信用“污點”,在融資信貸、項目采購、行政審批等方面常常吃“閉門羹”,給企業經營造成極大的困擾,甚至讓其再次陷入經營困局。
為此,東莞第一法院與東莞市發改局聯合建立司法信用修復與守信激勵機制,對已自覺履行還款義務的企業及時予以信用修復。
合作備忘錄指出,已自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或符合信用修復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可向法院申請出具自動履行證明書或信用修復證明書,東莞第一法院向東莞市發改局推送名單信息給予信用修復,相關單位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不再對已修復信用的當事人予以信用懲戒,讓自覺履行的當事人得以切實地恢復信用評價或獲得相關政策支持。
在當天的簽署儀式上,東莞第一法院現場為一家已履行還款義務的房地產公司向東莞市發改局送達了首份自動履行證明書。會后,東莞市發改局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外公示名單,對該企業給予了信用修復。
“法院推出的守信激勵措施,大大增加了我們企業主動履行的積極性。信用修復和激勵措施確實能夠給企業‘松綁’,讓企業能夠繼續發展起來!”房地產公司負責人如是說。
近年來,東莞第一法院致力打造穩企保鏈紓困“善執體系”,大力推行信用修復、執前督促、執破協同、執行監管人、預處罰等執行措施穩企安商。2022年以來,該院共收案6.82萬宗,執結5.96萬宗,執行到位金額6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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