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唐山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唐發改行費〔2017〕670號)要求,自2018年1月20日零時起,唐山將“門診診察費”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
據了解,自2018年1月20日零時起,唐山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持社會保障卡到唐山市工人醫院、唐山市人民醫院(唐山市腫瘤醫院)、唐山市中醫醫院、唐山市協和醫院、唐山市婦幼保健院(唐山市第六醫院)等23家公立醫院改革單位就醫時,醫保統籌基金按照規定的醫保報銷標準支付“門診診察費”。
省級醫院普通門診診察費調整為15元,醫保報銷14元。急診診察費、主任醫師診察費調整為30元,醫保報銷14元。副主任醫師診察費調整為20元,醫保報銷14元。知名專家診察費調整為60元,醫保報銷14元。
市級醫院普通門診診察費調整為10元,醫保報銷9元。急診診察費、主任醫師診察費調整為25元,醫保報銷9元。副主任醫師診察費調整為15元,醫保報銷9元。知名專家診察費調整為50元,醫保報銷9元。
急危重癥參保人員未持卡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診察費”,醫療機構可以在48小時之內進行補錄。
2018年2月28日之前,參保人員未持社會保障卡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在48小時之內對其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門診診察費”進行補錄。2月28日之后,未持社會保障卡發生的“門診診察費”不予補錄。尚未領取社會保障卡的參保人員,按原規定持身份證就醫,享受“門診診察費”醫保報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