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復牌并且傳出“擬購買礦業資產”的*ST眾和(4.100,-0.11,-2.61%)在股價連續三個“一字漲停”后就被剛公布的2017年虧損消息再次拍到了跌停板。已經連續于2015年、2016年虧損的*ST眾和如果在2017年虧損的話,公司存在年報發布后被暫停上市的風險,而根據公司2月28日發布的業績快報來看,公司2017年虧損的可能性將會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剛剛發布業績預虧公告后不久,就傳出了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許金和、許建成,擬將其所持公司股份表決權進行委托的消息。有公開資料顯示,許氏父子自2015年3月18日至2017年4月28日,累計減持所持眾和股份19次,合計套現14億元。有投資者質疑:“許氏父子早就有套現后跑路的打算。”
新浪財經持續關注*ST眾和股民維權進程,截至發稿,已有投資者王先生、楊先生等43位股民向*ST眾和發起索賠訴求,股民維權平臺第一時間交由專業律師團隊代理。
案件回顧:
*ST眾和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17年9月12日發布了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消息。證監會在歷時近5個月調查后,查明公司信披涉嫌五大違規。
經調查,*ST眾和未按規定計提子公司金鑫礦業逾期貸款的罰息,導致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報告、2016年度半年度報告、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2017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次,公司未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情況;未及時披露主要資產被查封的情況;未及時披露訂立轉讓子公司股權的重要合同的情況;未及時披露公司董事長許建成被司法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福建證監局擬對眾和股份處以60萬元罰款;擬對許建成、詹金明、黃燕琴處以30萬元罰款;擬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員處以3至5萬元罰款。
宋一欣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索賠條件為:
在2016年4月28日至2017年4月28日間*ST眾和股票,并在2017年4月29日后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江蘇頤華律師事務所韓友維律師認為,根據《告知書》認定的違法事實,索賠范圍初步可以確定為:
凡在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7月20日之間買入并持有該股票,或2016年4月28至2017年9月12日之間買入并持有該股票,且產生虧損的投資者可就投資損失提起訴訟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目前平臺共有4位專業律師可代理索賠該公司,平臺公司主頁:違規公司-*ST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