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8點,由市委宣傳部、市工商局、市文明辦、市網信辦、市消委會主辦的2018年重慶“3·15”網絡晚會全城直播。晚會曝光了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各類消費陷阱。這些消防陷阱你遇到過嗎?你知道如何避免,如何處理嗎?
新型傳銷,換個馬甲照樣認出你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起,傳銷噱頭花樣翻新,如何分辨?
家住渝北的楊女士是一名公司職員,最近她對一種“負離子眼鏡”著了迷。楊女士不僅自己花1300元買了眼鏡,還不忘向同事推廣:“你花1300元買這款眼鏡后就可以成為會員,公司額外送你一副負離子藍光眼鏡,如果你介紹人去買,公司還給你返利。我小姨做了3個月已經成了區域代理了”。
同事不禁質疑:“這是不是傳銷?”
市工商局執法人員稱,現在很多傳銷已經向互聯網轉移,甚至利用微信等手機端軟件來實施傳銷,其隱蔽性、欺騙性更強,造成的社會危害更大。
消費警示:
識別傳銷有一個萬變不離其宗的竅門,就是不要被暴利誘惑。一定要看清傳銷的特征和套路。三個特征:入門費、拉人頭、團隊計酬。四大套路:拋誘餌——關鍵詞“掙大錢”;洗腦——關鍵詞“成功”“致富”;殺熟——關鍵詞“親友情”;網絡傳銷——關鍵詞“高科技”“新經濟”。
買房警惕“一口價”
買房本是開心事,然而,最近小李卻有些郁悶。
原來,重慶主城區某樓盤號稱買房“一口價”,只要交25000元的團購費,就能享受“一口價”599000元買花園洋房。小李立即和中介公司、開發商分別簽訂了協議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
沒想到,很快開發商又讓小李補繳14975元。開發商的理由是,根據《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房價款由乙方補足,小李當時的預測面積為120平方米,實際面積為123平方米,誤差在3%以內,多出來的3個平方米,小李就需要按照合同上的單價向開發商補足,共計費用14975元。
但小李認為,自己簽訂了團購協議,599000元一套房,就不能再收取其他費用了。小李決定在網絡問政平臺上進行投訴。
很快,市工商局介入了調查,發現開發商的套路還不止是合同這么簡單。該樓盤的實測面積于3月份就完成了公示,開發商于4月份以“一口價”的方式銷售房源時,理應知曉實測面積大于預測面積的事實,開發商卻選擇了隱瞞。
消費警示:
面對這樣新型的購房陷阱,消費者各個階段的憑證和合同一定保管好,這都是維權的有力武器。
血統不正的“瑞士”箱包
瑞士聯邦政府兩次委托北京精粹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向我市工商部門舉報,稱線下賣場和一些知名電商平臺銷售的“SWISSWIN”品牌箱包血統不正,其紅底白字標志的商標近似瑞士國旗,但又未經過瑞士聯邦政府授權許可。
我國商標法規定,未經外國政府同意的,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工商部門調查發現,“SWISSWIN”品牌在重慶賣場的銷售是通過一家外省的商貿企業,其生產商在東南沿海某市。
執法人員立即對各大商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對知名電商平臺的倉庫進行了檢查,勒令其下架停止銷售“SWISSWIN”品牌商品;同時執法人員也把收集的所有證據資料,以及調查形成的材料,向品牌生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移交。
消費警示:
市場上有很多國產商品喜歡傍洋品牌,在產品介紹、營銷的過程中濫用外國國名、國旗、國徽等,虛構海外血統,打著外國的旗號誤導消費者。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不要有崇尚洋貨的心理,要睜大眼睛,購買正規品牌商品。
不交保險費就不讓提車
買新車、上保險,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可是,當汽車銷售公司要求你必須在他們那里繳納保險費,否則就別想把車開回家,你會怎么辦?
市民周先生就遭遇到了這種情況,“銷售顧問說,如果你要提車,就必須購買保險,保險費7350元。”周先生說,“這個保險怎么這么貴,我不在你這里買可以不?我朋友也在賣保險。”
銷售顧問明確回答:“這是公司規定,按揭車第一年保險費必須在我們這里購買。”
市工商執法人員調查發現,原來汽車銷售公司每賣出一筆保險,就能按照一定比例拿到保險公司的服務費。以周先生為例,他購買的7350元保險,有至少2205元流進了汽車銷售商的腰包。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該汽車銷售公司共賣出按揭車輛330臺,強制按揭車客戶購買汽車商業保險1789040元,獲利440738.8元。依據《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相關規定,工商機關對該汽車銷售公司進行了處罰。
消費警示: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務商,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所以,消費者一旦遇到這種情況,可第一時間向工商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