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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近日首次發布了《金融業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規范》,對金融業機構商業秘密保護管理體系做出全面規范,旨在降低商業秘密泄露帶來的風險,防范商業秘密合法權益被侵犯。規范要求,機構應將內部網絡劃分為不同的網絡區域,對涉及商業秘密信息的網絡區域采取包括不直接接入外網、禁止使用無線網絡與無線熱點等保密措施;應采用數字加密技術,對含有商業秘密的電子信息在存儲、流轉過程中,應利用密碼學的方法對商業秘密進行加密;將外包服務機構與合作機構納入機構商業秘密保護體系中;應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權利人認定的其他涉商業秘密人員進行競業評估,簽訂競業協議,并予以監督管理。
規范提到,金融機構若發生商業秘密泄露事件,在商業秘密泄露和非法使用事件發生后,公司專項組建的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組應當立即固化證據,組織查處,并報告商業秘密保護領導小組。此外,根據商業秘密泄露和非法使用事件侵害主體和后果的不同,機構可采取內部查處、協商解決、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形式處理。
(文章來源:期貨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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