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對象
(資料圖)
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密云城區戶籍,且幼兒父母在密云城區有自有住房的適齡幼兒。
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密云農村戶籍,且幼兒父母在密云城區有自有住房的適齡幼兒。
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密云城區戶籍,幼兒父母在密云城區無自有住房的適齡幼兒。
?審核時間及地點
適齡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7月1日至7月2日(8:30—12:00,14:00—17:30),到幼兒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會完成適齡幼兒信息審核,審核不分先后。
?審核材料
(一)戶籍材料
全家戶口簿,幼兒本人及父母戶口卡的原件及復印件。若房屋產權人與幼兒戶籍不在一起,還需提供幼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二)幼兒父母實際住所居住材料
幼兒父母自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特殊情況說明如下:
1.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或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票,但同時需提供幼兒父母入住憑證、交付水電、供暖、物業費用發票等相關材料,以核實其實際住所居住的真實性。必要時區教委將組織工作人員入戶核實。
2.私人買賣協議、尚未交付的期房、商用房、過道房、地下室、車庫房、空掛戶、危房等情況,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能作為幼兒入園資格條件。
3.密云城區戶籍但幼兒父母在密云城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需如實填寫《密云城區戶籍適齡幼兒父母在密云城區無自有住房承諾書》,區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核查。同時,租房的需提供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范本可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下載)、完稅憑證;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確系共同生活且幼兒父母名下在密云城區確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正式住房材料。在劃定服務范圍時,優先滿足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父母自有住房幼兒入園需求后,視幼兒園學位情況確定入園登記的幼兒園。
4.所提交材料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5.提供的材料有效期截止時間:2023年7月2日17:00前。
?審核要求
適齡幼兒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按要求如實提供所需材料,按時到相應的居(村)委會進行審核。凡因監護人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身承擔。
?劃定服務范圍
(一)區教委對城區居(村)委會審核的適齡幼兒信息材料進行復審,復審未通過的,將通過電話告知家長。
(二)復審結束后,區教委將根據學位供給情況、戶籍性質、住房性質等因素,劃定幼兒園服務范圍。
?附則
(一)本須知由北京市密云區教育委員會學前教育科負責解釋。
(二)咨詢電話:69040348或69042660—275(學前科)
(三)說明:
密云城區戶籍指城關、西濱河派出所轄區內戶籍;密云城區住房指鼓樓街道、果園街道、密云鎮、檀營地區辦事處轄區內住房。
密云農村戶籍指十里堡、西田各莊、河南寨、溪翁莊、穆家峪、巨各莊、東邵渠、大城子、北莊、太師屯、新城子、古北口、高嶺、不老屯、馮家峪、石城派出所轄區內戶籍。
附件:2023年密云城區普惠性幼兒園名單
》》2023北京密云區幼兒園小班招生政策(工作意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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