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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聞網2023年8月28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 嚴俊偉 通訊員 粵河清)近日,經省第一總河長、省總河長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公布廣東省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考核結果。
自2022年起,廣東省河湖長制工作考核新增加“省級河長湖長對相應地級以上市河長湖長履職情況”的考核內容。根據《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方案》(粵委辦〔2018〕80號)、《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考核辦法》(粵河長組〔2021〕5號)和《廣東省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和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方案》(粵河長辦〔2022〕20號),經省綜合評定,全省各市2022年度考核等次均為良好以上,其中廣州、江門、深圳、佛山、茂名、珠海、中山、汕頭、汕尾、云浮、清遠、湛江12市為優秀等次;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東莞、陽江、肇慶、潮州、揭陽9市(按行政區劃排序)為良好等次。省領導小組24個成員單位為優秀等次。全省148位地級以上市河長湖長為優秀等次。
2022年,廣東堅持高站位、高標準、高質量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各級河湖長責任持續壓實,工作機制和機構設置取得新突破,河湖“四亂”及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劣V類斷面比例均優于國家年度目標值,萬里碧道建設高質量推進,積極推進水經濟發展,河湖治理綜合效益加快釋放。廣州市南崗河入選水利部首批(全國共7個)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全國“強化河湖長制網上專題班”安排廣東介紹智慧河湖建設工作經驗。4個案例入選水利部河湖長制典型案例。3人入選全國第二屆“最美河湖衛士”。廣東省河湖長制工作連續5年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是全國連續5年獲此殊榮的2個省份之一。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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