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9月6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中藥配方顆粒采購聯盟集中采購文件》(以下簡稱《采購文件》),至此,山東、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海南、云南、西藏、陜西、青海、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同組成的省際聯盟,正式啟動對中藥配方顆粒的集中帶量采購。這也是中藥配方顆粒首次進入集采。
根據《采購文件》,此次將對包括金銀花、北柴胡、炒酸棗仁、當歸、黨參、白術、連翹、人參、陳皮、丹參、黃連等在內的200個具有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的品種(以國家藥監局公布的中藥配方顆粒國標產品名稱為準)進行集采。
《采購文件》明確各品種中藥配方顆粒以1克中藥配方顆粒為報價單位。按最高有效申報價及采購需求量測算,此次集采的200個品種中,炒酸棗仁、北柴胡、黃芪(蒙古黃芪)、金銀花等4個產品采購規模均過億元;另有當歸配方顆粒、白術配方顆粒等21個品種,采購金額均超過4000萬元。
《采購文件》明確,各品種采購周期原則上為2年,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日起計算,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
此次集采依然突出“降”字。對于擬中選企業的確定,《采購文件》規定,申報品種報價降幅達到40%及以上的企業,全部獲得擬中選資格;報價降幅不足40%的企業若獲得擬中選資格,須報價≤同品種所有有效申報企業最低報價1.5倍,且視報價降幅達到40%及以上企業的數量,按照報價由低到高順序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對同品種所有擬中選企業產能不滿足聯盟約定采購量的,則根據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與未獲得擬中選資格的企業進行議價談判,接受不超過擬中選價格算術平均值的,獲得擬中選資格。
在采購量的分配上,《采購文件》規定,采購需求量的70%為首年約定采購量,由醫療機構在供應該醫療機構所在區域的中選藥品中分配。其中,報價降幅≥40%的中選產品,分配量不少于約定采購量的80%,剩余20%可從所有中選產品中自主分配,鼓勵優先選擇價格較低的中選產品。
截至2023年8月15日,我國已累計發布265個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標準。(付佳)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