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飛天傳媒全資持有的甘肅省新華書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華書店”)管理權“交予”讀者傳媒行使,讀者集團與旗下上市公司讀者傳媒的同業競爭問題有望圓滿解決。
讀者傳媒日前發布公告稱,公司擬與控股股東讀者集團全資子公司飛天傳媒簽署《委托管理協議》,即飛天傳媒將其持有的新華書店100%股權委托給讀者傳媒,由讀者傳媒參與新華書店的日常經營管理,重點監督、管理新華書店除義教階段教材和審定教輔之外的出版物銷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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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雙方簽署《委托管理協議》旨在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公告顯示,委托管理期限內,新華書店的產權隸屬關系、資產、債權債務的權利主體及獨立法人主體不變,不納入讀者傳媒合并報表范圍,對公司的獨立運營、財務狀況不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對于簽署《委托管理協議》,讀者傳媒表示,本次關聯交易作為控股股東讀者集團同業競爭解決暨履行承諾的一部分,可有效避免公司與飛天傳媒的同業競爭,增強上市公司獨立性,有利于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委托管理協議》簽署后,除在發行領域以委托管理方式進一步解決同業競爭外,讀者集團已徹底解決其及其控制的企業與讀者傳媒在出版、印刷業務領域的同業競爭問題。
事實上,讀者集團與讀者傳媒的同業競爭源于讀者集團與飛天傳媒的戰略重組?;厮輥砜?,讀者集團與飛天傳媒在2017年6月進行戰略重組。重組完成后,讀者傳媒與讀者集團控制的飛天傳媒在出版和發行等方面存在同業競爭。為維護上市公司股東利益,讀者集團于2018年4月出具《關于避免與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為徹底解決同業競爭,讀者集團曾考慮將飛天傳媒下屬的新華書店注入上市公司。但經過幾年來的反復論證,讀者集團認為目前新華書店發行業務整體注入上市公司條件不成熟,并且短期內將新華書店裝入上市公司的難度很大。
為此,讀者集團按照出版業務模式及行業慣例,從出版、印刷、發行三方面出發,以求解決存在的同業競爭問題。
在出版業務領域,2018年11月,讀者傳媒收購飛天傳媒旗下文化社100%股權,解決了公司與讀者集團出版業務方面的同業競爭問題解決;今年3月,新華書店旗下文化傳播公司完成經營范圍變更,消除了與讀者傳媒的潛在同業競爭。
在印刷業務方面,由于之前飛天傳媒旗下文化社全資子公司飛天印刷主營印刷業務,與讀者集團管理的相關印刷廠主營業務相同,存在同業競爭。鑒于此,2018年6月,讀者傳媒在收購文化社前剝離了其原有的印刷業務,避免了在印刷業務領域與飛天傳媒產生新的同業競爭。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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