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43 證券簡稱:金發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4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遼寧金發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資料圖】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遼寧金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金發”),系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發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最高本金限額人民幣 6億元。
? 截至 2023年 8月 18日,金發科技已實際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余額為46.23億元。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否。
? 截至目前,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情況
2023年 8月 18日,金發科技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盤錦分行(以下簡稱“興業銀行”或“債權人”)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2023保證 PJY020號),為債權人與遼寧金發在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最高本金限額為人民幣 6億元,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遼寧金發的其他股東未按認繳出資比例向遼寧金發提供擔保,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二)內部決策程序審批情況
公司分別于 2022年 12月 14日、2022年 12月 30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及公司 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為遼寧金發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金發科技擬為子公司遼寧金發“年產 60萬噸 ABS及其配套裝置項目”融資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不超過 40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22年 12月 15日披露的《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擬為遼寧金發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77)。
公司分別于 2023年 4月 21日、2023年 5月 1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擬為子公司銀行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為子公司銀行授信提供擔保,其中為遼寧金發新增擔保額度40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23年 4月 25日披露的《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擬為子公司銀行授信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3)。
本次擔保金額在公司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額度范圍內,公司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本次擔保前,公司對遼寧金發的擔保余額為 46.23億元,本次擔保后,公司對遼寧金發擔保余額為 52.23億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27.77億元,其中,經 2022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的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0.50億元,經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的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 27.27億元。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遼寧金發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 6,583,086,963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11100MA106PLY18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 1月 20日
法定代表人:劉團結
營業期限:自 2020年 1月 20日至 2050年 1月 19日
注冊地址:遼寧省盤錦市遼東灣新區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一般項目:塑料制品銷售,合成材料銷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銷售,新材料技術研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遼寧金發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認繳金額(元) |
1 | 盤錦金發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44.0992% | 2,903,086,963 |
2 |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5580% | 1,880,000,000 |
3 | 遼寧寶來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 22.7857% | 1,500,000,000 |
4 | 盤錦鑫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4.5571% | 300,000,000 |
合計 | / | 100% | 6,583,086,963 |
(二)被擔保人財務情況
遼寧金發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數據
2022年 12月 31日 | 2022年度 | |||
總資產(元) | 負債總額(元) | 凈資產(元) | 營業收入(元) | 凈利潤(元) |
13,304,184,068.93 | 6,846,480,719.21 | 6,457,703,349.72 | 808,470,567.04 | -17,349,082.42 |
2023年 3月 31日 | 2023年 1-3月 | |||
總資產(元) | 負債總額(元) | 凈資產(元) | 營業收入(元) | 凈利潤(元) |
14,053,386,467.39 | 7,652,324,852.53 | 6,401,061,614.86 | 1,044,690,903.48 | -57,024,399.85 |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2023年 8月 18日,金發科技與興業銀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2023保證 PJY020號),為遼寧金發(即債務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主要內容如下:
(一)合同簽署人
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盤錦分行
保證人: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擔保的主債權
債務人:遼寧金發科技有限公司
1、保證額度有效期內,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具體約定每筆債務金額、債務履行期限及其他權利、義務的合同。
2、上述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全部債權均構成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債權,具體債權的幣種、本金金額、利率、債務人的債務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約定為準。
(三)保證最高本金限額
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最高本金限額為人民幣 6億元整。
2、在該保證最高本金限額內,不論債權人與債務人發生債權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和期限,保證人對該最高本金限額項下的所有債權余額(含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 保證額度有效期
1、保證額度有效期自 2023年 6月 17日至 2024年 6月 16日止。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的債務的發生日必須在保證額度有效期內,每筆債務到期日可以超過保證額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論債務人單筆債務的到期日是否超過保證額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證人對被保證的債權都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方式
1、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即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債務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的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債權人因債務人或擔保人違約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債務)或發生了本合同約定的情形,保證人都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代為履行清償責任。
2、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期還款付息的,保證人依約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主債務履行期間,債權人依照主合同約定,宣布債務履行期提前屆滿的,保證人對提前到期的債務及其他保證范圍內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六)保證范圍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以下稱“被擔保債權”)為債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各項借款、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金融業務而對債務人形成的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債權本金、利息(含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保證額度起算前債權人對債務人已經存在的、本合同雙方同意轉入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債權。
3、在保證額度有效期內債權人為債務人辦理的貿易融資、承兌、票據回購、擔保等融資業務,在保證額度有效期后才因債務人拒付、債權人墊款等行為而發生的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也構成被擔保債權的一部分。
4、債權人因債務人辦理主合同項下各項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各項金融業務而享有的每筆債權的本金、利息、其他費用、履行期限、用途、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任何其他相關事項以主合同項下的相關協議、合同、申請書、通知書、各類憑證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的記載為準,且該相關協議、合同、申請書、通知書、各類憑證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的簽發或簽署無需保證人確認。
5、為避免歧義,債權人因準備、完善、履行或強制執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仲裁)費、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費用等)均構成被擔保債權的一部分。
(七)保證期間
1、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項下債權人對債務人所提供的每筆融資分別計算,就每筆融資而言,保證期間為該筆融資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2、如單筆主合同確定的融資分批到期的,每批債務的保證期間為每批融資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3、如主債權為分期償還的,每期債權保證期間也分期計算,保證期間為每期債權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任何一筆融資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在此不可撤銷地表示認可和同意該展期,保證人仍對主合同下的各筆融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就每筆展期的融資而言,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5、若債權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向債務人通知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6、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信用證和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三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7、商業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為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三年。
8、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的其他表內外各項金融業務,自該筆金融業務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擔保事項是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續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擔保對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對其經營進行有效管理,及時掌握其資信情況、履約能力,擔保風險可控。本次擔保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另外,鑒于公司對控股子公司遼寧金發有充分的控制權,基于業務實際操作便利,同時考慮到少數股東無明顯提供擔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擔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擔保,少數股東沒有按認繳出資比例提供擔保。
五、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對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備償債能力,經營活動亦在公司控制范圍內。本次擔保是為了滿足子公司的生產建設和經營需要,不會給公司帶來重大財務風險,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不良影響。
以上擔保授權已經公司董事會會議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也就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 2023年 8月 18日,金發科技及其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人民幣 113.46億元,占 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經審計)的 68.64%,均系金發科技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公司不存在向合并報表范圍以外的主體提供擔保,不存在逾期擔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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