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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導轄內銀行機構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支持重慶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重慶銀保監局近期印發了《重慶市銀行機構綠色融資業績評價辦法(試行)》(下稱《評價辦法》)。6月26日,重慶銀保監局披露了《評價辦法》的主要內容。
值得關注的是,《評價辦法》明確提出綠色融資業績評價體系由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構成,在權重上擬設定定量指標占70%、定性指標占30%。
其中,定量指標主要評價銀行機構綠色融資余額占比、綠色融資余額市場份額占比、綠色融資余額同比增速、綠色信貸成本、綠色信貸不良率等綠色金融發展相關指標的完成情況。
而定性指標則主要評價銀行機構綠色金融組織管理、政策制度、自身環境和社會表現、投融資流程管理、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等情況。
同時,《評價辦法》明確評價結果根據得分情況劃分為四個評價等級。評價結果形成后,監管部門將向被監管對象通報情況,并根據評估情況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此外,銀行機構綠色融資業績年度評價結果,將作為銀行機構監管評級、機構準入、業務準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參考。
據重慶銀保監局介紹,《評價辦法》在全國較早實現了由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綠色融資業績評價制度,將原銀保監會綠色金融指引的相關要求落到實處;同時也是較早建立定量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綠色融資評價指標體系。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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