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男女平等。夫妻雙方對其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平等分割的權利。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既不能損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還要看情況對女方和子女給予必要的照顧。 (3)照顧無過錯方。修正的《民法典》明確規定,對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在處理財物時,應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補償。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不應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以保證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生活資料,分割時應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關鍵詞:
(資料圖)
(1)男女平等。夫妻雙方對其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平等分割的權利。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既不能損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還要看情況對女方和子女給予必要的照顧。 (3)照顧無過錯方。修正的《民法典》明確規定,對離婚有過錯的一方,在處理財物時,應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補償。 (4)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不應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以保證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生活資料,分割時應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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