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一:無機結合料穩定類(也稱半剛性類型)基層分類及適用范圍
(相關資料圖)
宜用于各級公路底基層以及三、四級公路的基層 | ||
石灰工業廢渣穩定類 | 石灰粉煤灰類與石灰其他廢渣類 | 石灰粉煤灰類適用于各級公路的基層和底基層 冰凍地區、多雨潮濕地區,宜用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下基層或底基層 |
考點二:混合料生產、攤鋪及碾壓
兩拌(廠拌、路拌)兩鋪(攤鋪機攤鋪、人工攤鋪)
一、一般規定
1、施工工藝選擇
材料類型 | 公路等級 | 結構層位 | 推薦拌和工藝 | 可選拌和工藝 | 推薦攤鋪工藝 | 可選攤鋪工藝 |
無機結合料穩定中、粗粒料材料 | 二級及二級以上 | 基層 | 集中廠拌 | - | 攤鋪機 | - |
無機結合料穩定細粒材料 | 底基層 | 集中廠拌 | - | 攤鋪機 | 推土機攤鋪平地機整平 | |
水泥穩定材料 | 二級以下 | 基層和底基層 | 集中廠拌 | - | 攤鋪機 | - |
其他各種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 | 基層和底基層 | 集中廠拌 | 人工路拌 | 攤鋪機 | 推土機攤鋪平地機整平 | |
級配碎石 | 二級及二級以上 | 基層和底基層 | 集中廠拌 | - | 攤鋪機 | - |
二級以下 | 基層和底基層 | 集中廠拌 | 人工路拌 | 攤鋪機 | 推土機攤鋪平地機整平 |
2、層寬11~12米時,每一流水作業段長度以500m為宜;層寬大于12米時相應縮短,應考慮以下因素:
1)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的生產效率和數量
2)施工人員數量及操作熟練程度
3)施工季節和氣候條件
4)水泥的初凝時間和延遲時間
5)減少施工接縫的數量
3、水泥類宜在2h之內完成碾壓,應取混合料的初凝時間與容許延遲時間較短的時間作為控制
4、石灰類宜在當天碾壓完成,最長不應超過4天
5、選擇適宜的氣候環境,針對當地氣候變化制訂處置預案:
1)宜在氣溫較高的季節組織施工。日最低氣溫應在5度以上,冰凍地區應在第一次重冰凍到來的15~30天之前完成施工
2)避免在雨期施工
6、應將室內重型擊實試驗法確定的干密度作為壓實度評價的標準密度
7、級配碎石材料,基層壓實度應不小于99%,底基層壓實度應不小97%
8、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在極重、特重交通荷載等級下,基層和底基層的壓實標準可提高1~2個百分點
二、混合料集中廠拌與運輸
1、拌合廠應安置在地勢相對較高的位置,并做好排水設施
2、高速、一級公路的拌合廠,場地應硬化,混凝土強度不低于C15,厚度不小于200mm
3、原材料嚴禁混雜,應分檔隔倉堆放,并有明顯的標志
4、拌合設備的要求
1)高速、一級公路拌合廠的產量宜大于500噸/h
2)料倉數目應與規定的備料檔數相匹配,宜較規定的檔數增加1個
3)料倉之間的隔墻高度應小于1米
4)高速公路的基層施工,每個料斗與料倉下應安裝稱量精度達到0.5%左右的電子秤
5、氣溫高于30度時水泥進入溫度宜不高于50度。溫度過高應降溫。氣溫低于15度時水泥進入溫度應不低于10度
6、加水應采用流量計,高速、一級公路用水應顯示在控制面板上
7、高速公路基層混合料拌合時宜采用兩次拌合的生產工藝,也可采用間歇式拌合生產工藝,時間不少于15s
8、天氣火熱或遠距離運輸時,拌合時應適當增加含水量(中、粗材料,可高出0.5~1個百分點,細材料可高出1~2個百分點)
9、含水率測定,對于高速、一級公路,應從拌合廠取料測定,每2h測定一次,每4h測量一次結合料的劑量,并做好記錄
10、水泥類混合料從裝車到運輸至現場,時間宜不超過1h,超過2h時應廢棄
三、混合料人工拌合
1、混合料人工路拌法施工工藝流程:準備下承層——施工放樣——備料、攤鋪土——灑水燜料——整平和輕壓——擺放和攤鋪無機結合料——拌合(干拌)——加水并濕拌——整形——碾壓
2、路拌法水泥穩定土基層施工工藝流程:準備下承層——施工放樣——備料、攤鋪土——灑水燜料——整平和輕壓——擺放和攤鋪水泥——拌合(干拌)——加水并濕拌——整形——碾壓——接縫和掉頭的處理——養護
3、要求:
1)下承層應平整、堅實,具有規定的路拱,平整度和壓實度符合規范規定
2)底基層或原路面上存在低洼和坑洞時應填補壓實;對搓板和轍槽應刮除;如松散應耙松灑水并重新碾壓,達到平整密實
3)恢復中線,每15~20m設一樁,平曲線段應每10~15m設一樁,并應在兩側路肩邊緣外設指示樁
4、計算
1)根據寬度、厚度及預定的干密度,計算各路段需要的干燥材料的數量
2)根據料場材料的含水率和所用運料車輛的噸位,計算每車料的堆放距離
3)根據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層的厚度和預定的干密度及水泥劑量,計算每平方米無機結合料的用量,并確定擺放的縱橫間距
5、含水率過小時灑水燜料的規定
1)灑水應均勻
2)嚴禁灑水車在灑水段內停留和掉頭
3)細粒材料應經一夜燜料,中粒和粗粒材料可視其中細粒材料的含量縮短燜料時間
4)石灰穩定材料,應先將石灰和土拌合后一起燜料
5)水泥穩定材料應在攤鋪水泥前燜料
6、嚴禁在拌合層底部留素土夾層,規定:
1)采用專用穩定材料拌合設備時,設專人隨時檢查拌合深度,并配合拌合設備操作員調整拌合深度
2)深度應達到穩定層底并宜侵入下承層不小于5~10mm
7、二級以下公路在沒有專用拌合設備時,可用農用旋轉耕作機與多鏵犁和平地機配合拌合,時間不宜過長
四、攤鋪機攤鋪與碾壓
1、攤鋪應保證足夠的厚度,成型后的攤鋪厚度宜不小于160mm,最大厚度宜不大于200mm
2、應在下承層施工質量檢測合格后,再行攤鋪。采用兩層連續攤鋪時下層質量出現問題時上層應同時處理
3、下承層為細粒材料時,宜先將下承層拉毛或采用凸塊式壓路機碾壓,再攤鋪上層;下承層為中、粗粒材料時,應先將下承層清理干凈,并灑鋪水泥凈漿,再攤鋪上層
4、攤鋪機的功率不低于120kw
5、雙機并鋪時,攤鋪機的型號及磨損程度宜相同,前后間距宜不大于10m,且縱向應有300~400mm的重疊
6、對無法使用機械攤鋪的超寬路段,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采用人工同步攤鋪、修整,并同時碾壓成型
7、水泥類穩定結構層,應在混合料處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率的狀態下碾壓,氣候火熱干燥碾壓時的含水率可比最佳含水率增加0.5~1個百分點
8、根據施工情況配備足夠的碾壓設備,規定:
1)雙向四車道高速、一級公路的半幅攤鋪時應配備不少于4臺重型壓路機
2)雙向六車道的半幅攤鋪時應配備不少于5臺重型壓路機
9、采用鋼輪壓路機初壓時,宜采用雙鋼輪壓路機穩壓2~3遍,再用激振力大于35噸的重型壓路機、18~21噸三輪壓路機或25噸以上的輪胎壓路機繼續碾壓密實,最后采用雙鋼輪壓路機碾壓,消除輪跡
10、攤鋪時宜避免縱向接縫,分兩幅攤鋪時,縱向接縫處應加強碾壓,存在縱向接縫時,縱縫應垂直相接,嚴禁斜接,規定:
1)在前一幅攤鋪時宜在靠中央一側用方木或鋼模板做支撐,方木或鋼模板的高度應與穩定材料層的壓實厚度相同
2)攤鋪另一幅之前拆除支撐
五、人工攤鋪與碾壓
1、 混合料拌合均勻后應及時用平地機初步整形
2、整形前,對局部低洼處應用齒耙將其表層50mm以上的材料耙松,并用新拌的混合料找平,再碾壓一遍
3、應用平地機再整形一次,應將高處料直接刮出路外,嚴禁形成薄層貼補
4、整形過程中嚴禁任何車輛通行,且無明顯的離析
5、碾壓:直線段和不設超高的平曲線段,宜從兩側向中線處碾壓;曲線段宜從內側向外側順序碾壓;先輕后重;輪跡重疊1/2輪寬,后輪應超過兩段的接縫處;宜為6~8遍
6、速度:前兩遍宜為1.5~1.7km/h,以后宜為2.0~2.5km/h
7、人工攤鋪和整形的穩定材料層宜先用拖拉機或6~8t兩輪壓路機或輪胎壓路機碾壓1~2遍,再用重型壓路機碾壓(先輕后重)
8、同日施工的兩個工作段的銜接處理規定:
1)前一段整形后留5~8米不碾壓
2)后一段施工時未壓部分加部分水泥重新拌合,并與后一段一起碾壓
9、水泥類材料層的施工應避免縱向接縫,分兩幅施工時,縱縫應垂直相接
10、機械掉頭處處理規定:
1)掉頭處覆蓋一張厚塑料布或油氈紙,再鋪上約100mm厚的土、砂或砂礫
2)整平時宜用平地機將塑料布或油氈紙上大部分材料除去,再人工除去剩下的材料,并收起塑料布或油氈紙
考點三:無機結合料基層(底基層)養護、交通管制、層間處理及其他
一、一般規定
1、碾壓完成并經壓實度檢查合格后應及時養護;
2、養護期不少于7天。宜延長至上層結構開始施工的前2天。
3、可采用人工灑水養護、薄膜覆蓋養護、土工布覆蓋養護、鋪設濕砂養護、草簾覆蓋養護、灑鋪乳化瀝青養護等方式,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采用適宜的方式
二、養護方式
1、灑水養護宜人為水泥穩定材料層的基本養護方式
2、碾壓完成后可覆蓋薄膜,薄膜厚度宜不小于1mm
3、對瀝青面層厚度大于20cm的結構或二級及二級以下公路的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的基層可采用灑鋪乳化瀝青方式養護,規定如下:
1)表面干燥時,先灑少量水,再噴灑瀝青乳液
2)采用稀釋瀝青時,宜待表面略干時再噴灑瀝青
3)在用乳液養護前,應將基層清掃干凈
4)瀝青乳液的瀝青用量宜采用0.8~1.0kg/m2,分兩次噴灑
5)第一次噴灑時,宜采用瀝青含量約35%的慢裂瀝青乳液,第二次宜噴灑濃度較大的瀝青乳液
6)不能避免施工車輛通行時,應在乳液破乳后撒布粒徑4.75~9.5mm的小碎石,做成下封層
三、交通管制
1、便道優先建造,高速、一級公路無便道不施工
2、無便道但需通行時,規定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保證7~15天的養護期
2)宜在硬路肩或臨時停車帶的位置劃出專用車道,設專人負責指揮車輛通行
3)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層應適當提高早期強度
4)限定載重車輛的軸載,應不大于13t
四、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層之間的處理:采用上下結構層連續攤鋪的方式,每層施工應配備獨立的攤鋪和碾壓設備,不得采用一套設備在上下結構層來回施工
五、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基層與瀝青面層之間的處理
1、應采用人工清掃、小型清掃車、空壓機以及灑水沖刷等方式將基層表面的浮漿清理干凈,并規定:
1)基層表面達到無浮塵、無松動狀態
2)清理出小坑槽時,不得用原有基層材料找補
3)清理出較大范圍松散時,應重新評定基層質量,必要時宜返工處理
2、透層油施工后嚴禁一切車輛通行,直至上層施工
3、下封層或粘層應在透層油揮發、破乳完成后施工,并封閉交通
4、對極重、特重交通荷載等級或較薄的瀝青面層,基層頂面應采用熱灑瀝青的方式加強層間結合,規定:
1)根據工程情況,熱灑瀝青可采用普通瀝青、改性瀝青或橡膠瀝青。對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的極重、特重交通荷載等級,可瀝青面層厚度小于150mm時,宜選擇SBS改性瀝青或橡膠瀝青
2)碎石撒布前應通過拌合設備加熱、除塵、篩分,碎石撒布到路面前的溫度應不低于80度
3)瀝青灑布車的容量宜不少于10t,1臺瀝青灑布車應配備2臺碎石撒布車
六、基層收縮裂縫的處理
經彎沉檢測,結構層的承載能力滿足設計要求時,可繼續鋪筑上面的瀝青面層,也可采取下列措施處理裂縫:
1、在裂縫位置灌縫
2、在裂縫位置鋪設玻璃纖維格柵
3、灑鋪熱改性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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