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美好和婚姻的神圣不是空口評說,也不是寫在紙上拜讀,更不是擺在臺上供養。一段合適的感情代表幸福生活的降臨,一段畸形的感情宛如腳上穿著一雙不適的鞋子,受傷是在所難免。
三次拒絕央視曾紅遍全國的侯玉婷有著更為優越的能力選擇幸福的感情生活,卻因為年輕時仰望豪門"插足婚姻"淪為"過眼云煙",淡出熒屏,之后的她擺正心態,重拾自信,迎來了人生的第二春。
(資料圖片)
一、主持界的"熒屏鳳凰"
被稱為"廣東一枝花"的侯玉婷出生在北京的一個小康家庭,從小性格開朗,樣貌出眾,熱愛藝術,尤其對主持有濃厚的興趣。
讀書時期學校里組織的各類活動,侯玉婷都會積極報名主持,借機鍛煉自己的口才。靠著自小的基本功,侯玉婷在21歲時報考了廣東電視臺并順利被錄取,從此開啟了主持生涯。
在進入廣東電視臺后,成為了主持人的侯玉婷更加珍惜眼前機會,更加刻苦,在做節目時非常認真,面對繁重的播音任務,她從未退縮放棄。
正是憑著獨特的主持風格、迷人的樣貌及出色的業務能力,侯玉婷深受觀眾喜愛,一舉成為廣東電視臺的當家花旦,被譽為"熒屏鳳凰"、"廣東一枝花"。
除了主持新聞類節目外,侯玉婷還是當時國內第一位亞運會的女主持人,并榮獲第十一屆亞運會國家特別貢獻獎。
在主持的崗位上她三十年如一日的付出堅守,換來的是熒幕上的無限風光與觀眾的追捧,在1989年侯玉婷一舉奪得首屆"金話筒全國十佳主持人"稱號。
優秀的侯玉婷引起了央視的注意,連續三次向她發出邀請,但都被侯玉婷拒絕了,因為她舍不得離開生活很久的廣東,稱這里是她的第二故鄉,更重要的是她希望回饋廣東電視臺,不忘臺里的培養。
在改革開放時期,侯玉婷的勤奮、自強與涵養被女性定義為楷模,在社會上樹立了"巾幗不讓須眉"的標榜典范,如此自強、敬業、有思想的侯玉婷對于她的生活以及未來的家庭又是如何平衡、選擇的呢?二、"熒屏鳳凰"的豪門夢侯玉婷在事業達到人生巔峰的同時,感情也被推到浪尖,可謂"人紅是非多",集外貌、人氣與一身的"廣東一支花"吸引了不少人的追求,尤其是南粵的富商,也因此產生了很多緋聞。
其中最令人驚愕的就是侯玉婷被貼上"小三"的標簽,被爆"插足"霍震霆和朱玲玲感情的新聞。
在2000年,媒體報道出侯玉婷和香港富商霍震霆的緋聞消息,這個消息令不少人吃驚,霍震霆顏值一般不如侯玉婷出眾,但霍震霆是著名實業家霍英東先生的長子,社會地位以及經濟實力令很多女性傾倒。
但當時的霍震霆已經結婚,娶得還是最美港姐朱玲玲,且霍震霆還與朱玲玲已有了三個孩子,在大眾的視野下生活非常幸福,在這種情形下,居然和侯玉婷傳出了緋聞。
報道一出,侯玉婷被輿論推紛紛點評,指責已婚的霍震霆和侯玉婷密會,就是出軌,侯玉婷是小三。系列"當紅主持插足別人家庭,當"小三""的標題被登入各大媒體頭條。
在報道出來后,兩人雖進行了澄清,但沒有人相信他們,隨后再度爆出朱震霆口出"男人都會犯錯"及朱玲玲搬離霍家的新聞,被輿論埋沒的侯玉婷坐實了"小三"的名號。
事業頓時一落千丈,昔日的"熒屏鳳凰"成為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在輿論的壓力下,侯玉婷被迫停職,離開主持崗位,與霍震霆一別兩寬,轟動一時的"小三"風波在侯玉婷退出熒屏的消息中漸漸平息。不論侯玉婷的影響力有多大,即使滿腹詩書甚至被稱為"南國麗人",但對于霍震霆從一開始大概就是抱著玩了一場戲的心態對待侯玉婷,侯玉婷雖仰望著豪門的幸福。
但終是看清楚霍震霆的想法,從豪門夢中清醒,明白他們之間不過是"一場浮云"。追求喜歡的生活、喜歡的人是每一個人的權利,但前提是要擺正價值觀,去爭取理應屬于自己的幸福,竊取別人的生活只會"竹籃打水一場空"。三、擺正心態,做回自強的女人
停職后的侯玉婷漸漸消失在公眾視野,遠離是是非非的她終于可以靜下心思考終身大事,找尋到了屬于自己的幸福,丟棄了"豪門夢"的她放下了過去的一切,成為了潮汕媳婦,走入了結婚的殿堂,變得更加成熟。
婚后她復出主持,一心醉于事業,甚至臨產前一天仍然在工作,生完小孩之后,即使在哺乳期,一接到工作電話,她馬上放下小孩回歸到工作中,不為挽回曾經的地位。
只因在她的心中熒屏永不落幕,雖然曾經有過過失,但是侯玉婷領悟到了幸福真諦,重拾生活的她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與機會。如今侯玉婷已經62歲,享受著兒孫滿堂的幸福生活,陪伴家人,生活的十分愜意。
在全民抗疫的這不平凡一年,已退休的侯玉婷再次站出來親自創作并演繹了抗疫詩歌《感動》,謳歌正能量,傳遞大愛,積極生活。
走出陰影更加努力生活的侯玉婷雖沒有坐上"豪門太太"的位置但擁抱了幸福。豪門并非與生活幸福劃等號,生活幸福首先就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與對的人相互攜手,相互扶助,共度人生。
越來越多的女性更加注重物質的東西,甚至自私的破壞、搶奪別人的生活,忘卻生活中最純粹的一面,但有一種生活感情叫不要破壞別人的幸福。
人生要選擇那份真的可以讓心踏實的生活,遙不可及的幸福不會長久,與別人共有的感情也不會安心,幸福若不是屬于你一個人,放手才是最好的擁有。
文/林伯南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