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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城北街道高中畢業生獎勵申請材料一覽
申請時須攜帶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成績通知單。
獎勵對象
參加當年高考且被本科院校本科專業錄取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父母雙方或一方且本人戶籍、房產證均在城北街道(戶籍需于當年6月6日之前遷入 ) 。拆遷居民戶口在城北街道的,憑城北街道轄區內拆遷協議(拆遷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可享受此規定。
獎勵標準
(1)高考被本科院校本科專業錄取,獎勵1000元;
(2)高考被雙一流院校本科專業錄取(以當年國家頒布的雙一流院校名錄為準),獎勵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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