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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能國際(600011)08月25日在投資者關系平臺上答復了投資者關心的問題。
投資者:您好,按照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規定,公司應當以匯總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戶銷售額占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以及前5名供應商采購額占年度采購總額的比例。但是我在貴公司2016年的年報中并沒有找到前五名客戶、前五名供應商的合計比例數據,請問沒有披露的具體原因是什么?
華能國際董秘:投資者您好,公司一直嚴格按照上交所要求的模版填寫和披露A股定期報告,前五名主要銷售客戶及主要供應商情況是從2017年年度報告模版開始要求填報的。感謝您對華能國際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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