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在中國養殖商務網的廣告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資料圖)
第一條:租賃的廣告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尺寸: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所租廣告位只能用于農業相關產品及企業形象展示。
第三條: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廣告位年租金為元整(大寫),合計租金為元。
第五條:甲方定期對廣告位進行檢查、養護與修繕。
第六條:租賃期滿時如乙方需要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合同期滿前——天向乙方正式作出答復。
第七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終止合同并收回廣告位,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所交租金不再退還。
1.擅自將承租的廣告位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2.拖欠租金達1個月者;
3.無正當理由閑置達1個月的;
第八條:除本合同中已約定的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終止合同,均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九條:如因國家建設需要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廣告位毀損和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條: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均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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