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湖法院:新規出臺!
考慮到涉案雙方目前都是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立案庭工作人員耐心向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釋相關法律法規,解除了被申請人基本賬戶凍結的保全措施,以確保雙方企業在案件受理期間仍能正常運轉。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東西湖某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來到東西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對外地某企業進行訴前財產保全,該院立案庭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了相應辦理,靈活處理這起涉企糾紛。
當事人在訴前保全受理窗口咨詢相關情況
訴前財產保全是法院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實現,為保證日后判決得到確實執行,而對爭議的標的物或有關財產采取的一種限制處分的臨時性法律措施。財產保全一般有凍結、查封、扣押等手段。
日前
東西湖區法院制定出臺
《關于進一步加強訴前財產保全工作的暫行規定》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
訴前財產保全工作
依法平等保護
各類民事主體合法權益
服務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細化規定后,加強了針對涉企案件的保全審查,最大限度保障企業正常經營不受案件審理影響。”立案庭庭長殷璇表示,這樣在不損害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還能合理保護企業權益。
哪些情形才會采取執行訴前財產保全?
殷璇介紹,東西湖法院立案庭細化出臺“訴前保全十條”,認定了10種“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將會使其(申請人)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情形。該院將嚴把審查關口,審慎靈活采取訴前保全措施。
東西湖法院咨詢臺
近年來,東西湖區法院受理的案件逐年遞增,當事人要求采取保全措施的也越來越多。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訴前保全措施落到實處,東西湖區法院立案庭嚴格規范保全措施,做到“一案一審批,一案一登記”,保全嚴審查、擔保嚴要求。“但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考慮到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以此來保障涉案企業正常經營。”
訴前保全案件操作系統
據介紹,對于最終仍采取了訴前保全措施的案件,東西湖法院會盡快安排開庭審理,做到快審快結。
今年以來,該院采取“立案庭主動作為、執行局積極參與”的協作方式,積極推進保全申請與財產查控系統的有機銜接,加大財產保全力度,以保全促執行;同時兼顧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靈活運用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對企業生產生活資料采取“活封”,盡量不凍結企業基本賬戶,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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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支持 -東西湖區人民法院
記者 -劉志成 晏君
通訊員 - 楊靜 陳貝
責編 - 劉潔舲
編審 - 宋亮
在東西湖,邂逅一場 “梧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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