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時如膠似漆
分手后卻不甘形同陌路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跟蹤、辱罵、誹謗、騷擾
昔日戀人反目成仇
甚至鬧上法庭
案情回顧
小云與小海相戀于2022年,相處半年后,小云發現兩人性格不合,便提出分手,但小海卻無法接受,苦苦哀求,甚至以死相逼,希望小云能回心轉意。幾次溝通未果,還被拉黑了聯系方式,小海怒上心頭,更換不同的手機號向張某云撥打電話、發送短信,并在多個社交平臺注冊多個賬號對張某云展開瘋狂的辱罵和騷擾。
2022年12月
小云不堪其擾,向公安機關報案,經調解,雙方暫時達成和解。但不久,小海又開始在各個網絡平臺辱罵小云,還把小云的朋友牽扯進來。
2023年4月
小云再次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小海態度囂張,拒絕道歉。小海長期的騷擾行為給小云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小云決定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
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小海對小云發布具有侮辱、攻擊性的語言,主觀上對損害小云人格存在故意,致使小云人格受到貶損,對小云的社會評價亦造成負面影響,侵犯了小云的人格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經民警調解處理后,小海仍反復、多次干擾小云的正常生活,小海對此應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綜上,法院依法判決小海向小云書面賠禮道歉;小海賠償小云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及律師費8000元。
法官說法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若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來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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