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8月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遼寧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朱京海(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朱京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長安街知事微信
違規獲得博導資格
靠環保吃環保
(資料圖片)
2023年8月21日,遼寧省紀委監委通報,遼寧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原副主任朱京海被“雙開”。
經查,朱京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取得和晉升教授職稱,違規獲得博士研究生導師資格;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違規向企業籌資,破壞營商環境;長期從事環保工作,靠環保吃環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環評審批、環保設施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京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朱京海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曾任中國醫科大學黨委書記
公開資料顯示,朱京海出生于1959年7月,曾在省建設廳、本溪市工作,2012年3月升任省環保廳廳長,2016年10月任中國醫科大學黨委書記,直至2019年11月卸任。
官網介紹,中國醫科大學是原衛生部部屬高等醫學院校,2015年獲批為遼寧省人民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
離開中國醫科大學后,朱京海專任遼寧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2023年1月,作為省高級專家,他延遲辦理退休手續。
但僅一個月后,即2月13日,遼寧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朱京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調查。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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