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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專家認為,相關部門密集出手打擊網絡暴力,體現了治理網絡暴力的迫切性。
網絡暴力充斥著謾罵、攻擊,甚至“人肉搜索”,與網絡文明格格不入,令不少人因此受到傷害。比如,去年7月,“95后”女孩鄭某拿著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向病床上的爺爺報喜,沒想到有人針對她粉色的頭發,給她貼上各種惡毒的標簽,還有人攻擊她生病的爺爺,謠言和網暴給鄭某造成巨大的心理創傷,最終導致其自殺身亡。
當前,各種法律法規相對健全,相應的紅線、底線一目了然,還有人通過網絡發布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以及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道德綁架、貶低歧視、惡意揣測等違法和不良信息,這既與“法不責眾”等錯誤觀點有關,也跟平臺主體責任沒有壓實有關。
持續治理網絡暴力,我們要切實矯正“法不責眾”等錯誤觀念,對于網絡暴力違法犯罪依法嚴肅追究,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要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倒逼互聯網平臺嚴格貫徹和完善通知刪除的程序,完善受害者保護機制,以及防范網暴灰黑產業,處罰惡意實施網絡暴力的個體和機構,建立相關信息溝通共享機制。
此前,由于網絡暴力概念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其與網絡犯罪、網絡欺凌之間的區分不夠明確,給精準治理網暴帶來困難。如今,《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有助于進一步厘清網絡暴力概念,將網絡暴力信息內涵擴展至違法信息之外的不良信息,使得這些違背倫理道德的違法和不良信息無所遁形,受到法規的規制。此時,只要保證治理持續發力,形成強大的威懾,網絡暴力一定會從根本上得到遏制。
——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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