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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晚,深圳正式官宣執行“認房不認貸”。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深圳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該政策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8月30日上午,廣州明確落地了“認房不認貸”。深圳成為全國第二個做出“認房不認貸”政策調整的一線城市。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預計,下一步將有更多一線城市和其他城市主動選擇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更好地降低居民住房消費負擔,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部分內容綜合自深圳市住建局、南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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