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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網訊(通訊員劉國明 河北日報記者周禹佳)6月15日,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大廠回族自治縣分局向某環境違法企業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步送達廊坊市首張《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
圖為廊坊市生態環境局大廠回族自治縣分局向某環境違法企業送達“雙書”。
為提升信用體系建設服務經營主體、優化營商環境水平,破解企業對信用修復知曉率不高問題,廊坊市信用辦印發《關于做好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提醒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即行政處罰機關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同步向相關 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送達《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讓受到處罰的企業能第一時間了解信用修復的相關知識,保障信用主體的合法權益,提高信用主體誠信經營意識。
信用修復是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重要環節,是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必然要求。《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能夠告知行政相對人失信行為類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復流程等內容,廣泛宣傳行政處罰信用修復政策。按照“誰處罰、誰教育”的原則,行政處罰機關依法依規啟動誠信教育或警示約談程序,督促失信市場主體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鼓勵引導企業在具備修復條件時及時進行信用修復,提高信用主體誠信經營意識。
據悉,廊坊市信用辦每月將通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篩選出可進行信用修復的企業名單,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縣(市、區)信用辦與相關行政處罰機關對名單內的企業履行處罰規定義務、糾正失信行為等情況進行核實,通過信用中國(河北廊坊)網站、電話、短信、郵箱、傳真等方式,對核實后達到信用修復條件的企業推送《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提醒函》的通知,助力企業第一時間完成信用修復,當好信用修復服務員。
接下來,廊坊市信用辦將廣泛調研,總結經驗,深入推廣,持續完善“雙書同達”機制,多途徑、多渠道廣泛宣傳信用修復政策,常態化推進助企紓困信用修復指導服務工作,持續提升市場主體信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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