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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故宮博物院發布公告表示,6月30日起,正式執行《故宮博物院參觀須知》及《故宮博物院禁止攜帶物品目錄》,明確禁止在展廳內開展自媒體直播、錄播等非參觀游覽活動(詳見故宮博物院官網)。如今,新規已付諸施行。筆者觀察發現,由此所引發的熱議正逐漸變得理性客觀。
博物館,是個舶來品,以收藏珍貴文物、研究學術學識為重心。1974年,國際博物館協會對博物館予以明確定義,公益性成為首要職責。公益性,意味著公共性質,要盡可能地面向大多數。近年來,自媒體在博物館內直播、錄播等活動已經成為一種流行的傳播方式,的確這跟“考古熱”“文博熱”不無關系,但這些自發行為存在缺乏規范和引導、音響設備嘈雜等問題,往往會對公共環境造成很大干擾,給參觀者帶來很差的觀展體驗,甚至有時自拍桿、直播架等設備還會傷及文物展品。所以,理當以社會大眾利益為考量標準,進行治理,以確保廣大游客享受良好的參觀環境。
自媒體直播、商業拍攝等行為,表面上是在傳播文化,本質上屬于商業行為。說到底,其所制作的視頻,仍是以博物館的文化設施、文物資源等作為素材,經過網絡發布傳播來獲取流量,進而帶來收益。所以,這種未經允許和規范的商業拍攝行為,絕非普通參觀者的非功利性拍攝,一旦放任不管,必將給博物館帶來損害。
從知識傳播角度而言,更應約束無序拍攝和不嚴謹的解讀。文博行業,專業性極強,文物展品蘊藏著豐富的信息和知識。許多研究成果,需專家們歷數年、數十年,甚至窮其一生來研究解讀。這些成果往往很嚴謹、專業性極強,且不易于轉化為通俗易懂的語言。博物館講解員娓娓道來的講解詞,實際是專業研究人員共同智慧的結晶,本著對歷史、文物、公眾負責的態度,一字一句錘煉而成。然而,很多自媒體主播對于歷史文物知識的掌握可謂貧乏,不僅難言專業,甚至有很多理解的偏差、道聽途說的引述、影視劇的戲說……當這些內容和文博資源合為一體上網傳播之后,這種不正確的解讀或認知,會在潛移默化中誤導公眾。
一座博物館就是一所大學校。我們應該看到,在發展過程中,博物館等文博機構在不同時期會遇到不同的現實問題。客觀而言,這些自媒體的直播、錄播等非參觀游覽活動之所以能“溜進”博物館,能夠獲得網絡收益,正說明當前人們對精神文化食糧的強烈需求。正因如此,這恰恰提醒著文博機構要更好地擔負起責任來,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充分開發利用數字化和多媒體傳播技術,推動線上線下互補,從而全面、多樣、鮮活地介紹推廣宣傳館藏文物、藝術品及社教活動等,將豐富的內容融入公眾話語體系之中。
此外,故宮禁止直播、禁止商業性拍攝等舉措也并非一禁了之。文博機構更應該用積極的態度去應對,通過立規則、強引導,有序規范自媒體行為,在公眾文明參觀與自媒體商業性直播之間找到平衡,擺脫流量至上的桎梏,真正傳播出正確的知識和審美理念。唯有如此,才能有效推動博物館事業的有序發展,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活”起來、“火”起來,吸引更多人走進博物館、愛上博物館。(龔正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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