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民主與法制網訊(通訊員劉超)近日,陜西省商洛市山陽縣人民法院公開審判一起拾得遺失物引發的盜竊案。
2022年7月5日,被告人龔某在242國道某處拾得一部黑色智能手機,給手機充電開機后,輸入123456密碼成功解鎖,發現微信錢包里有7000元零錢。
龔某通過添加好友的方式加上失主李某微信,通過好友轉賬方式向自己微信轉賬7000元。成功轉賬后,龔某將李某微信拉黑,扔掉其手機卡,將自己的手機卡插在其手機上使用,竊取所得7000元全部用于個人消費支出。同年9月13日,山陽縣公安局接到李某的報案后進行立案偵查。偵查過程中,龔某如實供述了其盜竊李某微信零錢7000元的事實。
今年4月27日,該案移送至山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今年5月12日,山陽縣檢察院向縣法院移送起訴。
法院經審理認為,龔某以非法占用為目的,采取用他人手機轉賬的手段,秘密竊取他人微信錢包內的7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案發后龔某能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李某損失并取得其諒解,且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
6月9日,山陽縣法院綜合龔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作出判決,以盜竊罪判處龔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