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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晚間,新華聯文化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涉及訴訟進展。
據了解,*ST新聯于近日收到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湘02民初69號】,株洲中院對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新華聯置地有限公司和其全資子公司株洲新華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株洲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株洲云龍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就合同糾紛做出一審判決。
判決情況顯示,由被告經開區管委會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新華聯置地、株洲新華聯支付資金占用利息3726.23萬元;由被告經開區管委會在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株洲新華聯支付律師費10萬元;駁回原告新華聯置地、株洲新華聯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新華聯置地、株洲新華聯、經開區管委會分別負擔。
據悉,截至公告日,*ST新聯發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達到披露標準的訴訟事項涉及總金額合計1486.98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的2.00%。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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