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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志軍
“前段時間你們反映的問題,自治區高院給你們答復了嗎?”8月16日,在一場與媒體的專題交流會上,針對前一段時間記者向黨委宣傳部反映的一個問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長鄭宏范特意向記者問起了相關情況。
讓鄭宏范部長關注的是一起蹊蹺的借貸官司:十年前,烏蘭察布市企業家牛信出于經營需要,經朋友介紹從王利強處借了兩千余萬元,約定月息為4分錢。后來,牛信陸續歸還借款,先后按照王利強的指定向其配偶的賬戶打入一千余萬元,現還了大部分貸款本金。
由于經營困難,牛信對沒能還完貸款的事一直心存內疚,在接到王利強起訴的消息時也很平靜。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王利強卻根本不承認牛信曾還過款的事實,以原始本金起訴,利滾利達到近7000萬元的起訴訴求。更讓牛信吃驚的是,在其提供了證據確鑿的銀行還款憑證的情況下,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兩級審理中都不認可,而是單獨采信王利強方面的一面之詞,完全支持了其訴訟請求。更有甚者,法院不僅超額查封了牛信名下價值3.5億元足以償債的房產,還“輔助查封”了擔保人牛順任法定代表人的烏蘭察布市信利商貿有限公司的股權。
烏蘭察布市信利商貿有限公司在日盛晉蒙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占股39.64%,其投資建設的“國際旅游城”項目是烏蘭察布市的重點項目,該項目占地面積170畝,總投資20億元,現已建設完成6萬平米的星級酒店,還有未完成的新建約32萬平米的商業綜合中心、高檔住宅和公寓,現因這次股權查封,導致該項目資金鏈斷裂,項目被迫完全停工,經濟損失極為慘重。
“高利貸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是國家近年來重點整治的對象,該案中借款方拿著銀行還款依據給法官,法官不認可,卻采信放高利貸人員的謊言,著實讓人費解。”在了解此案的詳細經過后,清華大學教法學院授崔建遠認為:“僅僅案值幾千萬的案件,卻查封了借款人價值數億元資產,更荒唐的是直接可以拍賣的房產不要,偏偏要拍賣當事人房地產項目的股權,很清晰能夠看出借貸方目標很明確,就是要通過官司獲取項目控制權。”
5月22日,記者將這個案例上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鄭宏范部長看到后非常重視,當即批示給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要求盡快核實情況。
期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高院僅僅安排呼和浩特市中院院長趙希民給記者打了個電話。對于記者提出“法官該信當事人手里提供的票據,還是該信相關當事人的一面之詞?趙希民院長承認存在問題,但因為二審是在高院判決的,中院沒權糾正。對于超值查封問題,其表示法院確實存在,但一大部分是輔助查封,不算查封。記者咨詢了一些法律界權威人士,都不清楚輔助查封是什么概念。按理來講,呼和浩特市中院既然承認超值查封,就應當承擔超值查封的責任,不存在呼和浩特市中院所謂的輔助查封不算查封一說。
到底輔助查封是呼和浩特市中院獨創,還是全國政策?記者了解到,如果確定為超值查封,法院相關人員要承擔一定責任。為了弄明白這件事,記者又給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發函,請高院安排相關人員進行研究后給記者答復,但時至今日未見回音。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工作,要求媒體定期反饋工作中遇到的各類輿情,積極應對并妥善處理。然而此次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待輿情時表現出來的冷漠,卻讓人難以理解。
“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中國建設,內蒙古自治區作為模范自治區,在法治建設方面一定不能拖后腿。”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說:“盡管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距離預期還有一定的距離,希望媒體繼續加強該領域的監督和教育引導工作,共同法治公平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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