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后還能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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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后還能起訴。
以下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后,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2.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勞動爭議裁決書的生效時間是什么時候?
勞動爭議裁決書的生效時間: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裁決書在送達的時候,不一定雙方同一天送達。如果雙方都沒有起訴到法院。生效時間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比如申請人是7月1日收到,在7月15日前可以起訴到法院,7月16日就生效了。被申請人是7月5日收到,如果7月19日為起訴的最后期限,7月20日為生效日。但裁決書是否真的生效了,要看7月20日雙方都沒起訴才生效。任何一方在起訴有效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則裁決書失效,法院裁決有效。
三、勞動爭議訴訟應提交什么證據
找法網提醒你,對于勞動爭議訴訟,當事人應當提供以下證據:
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
3.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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