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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證監會對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變更持股5%以上的股東申請給出反饋意見,并對其此前申請材料中有關擬轉讓股權交易路徑、價款支付方式存在多處不一致等內容提出核實要求。包括對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進行核實、上海恒專合伙份額減少700萬元的原因進行說明、補充提交兩家員工持股平臺上海恒專與上海恒求在此次變更前后的合伙協議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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