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機構是哪個部門
房屋登記機構是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登記種類包括總登記,初始登記,設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當事人辦理房屋登記手續需要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按照規定提交材料。不動產登記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二、房屋產權怎么劃分
找法網提醒您,房屋產權的劃分方法是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
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三、房屋產權登記程序
1.申請登記。
2.勘丈繪圖。
3.產權審查。產權審查,是指以產權、產籍檔案的歷史資料和實地調查、勘察的現實資料為基礎,以國際現行的政策、法律和有關的行政法規為依據,對照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書、墻界表以及其他產權證明,認真審查其申請登記的房屋產權來源是否清楚、產權轉移和房屋變動是否合法的整個過程。經過以上步驟后,可以確認房屋產權并發放產權證書。
4.繪制權證。繪制權證包括繕證、配圖、核對、蓋印四個流程。繕證,即填寫房屋產權證、房屋共有權保持證和房屋他項權證。配圖,是指將測繪人員經過實地復核后測制的房屋平面圖或分戶單位平面圖、示意圖粘貼在房屋產權證規定的位置上。核對,是指房屋產權繕寫和粘貼附圖以后再進行校對。如果存在問題,再詢問清楚和補齊后方可進行繪制。蓋印,即在登記復核后,依次在房屋產權證存根與房屋產權證的騎縫處和圖證結合處,另蓋騎縫專用章和房管機關的鋼印,并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5.收費發證。收費發證是房屋產權登記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征稅、收費和發證。產權人繳納的稅費,原則上應包括印花稅和登記費、勘測丈測費、權證工本費等。房屋的買賣、贈與、典當以及不等價交換等,都要由承受人繳納契稅和印花稅,一般委托房產登記部門在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時代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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