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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新聞8月15日訊(記者 岳瑾)“科研人員購買首套商品住宅申請需要哪些資料?”“創新平臺購置商品住宅申請需要什么資料?”為有效保障創新平臺科研人員住房需求,根據《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滿足科研人員住房需求實施細則》(長住建發[2023]77號),日前,長沙市科學技術局下發了《關于開展創新平臺科研人員住房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創新平臺購置商品住宅申請所需資料包括:1、申請表(附件1),一式3份;2、相關附件材料:機構、創新平臺批文或備案文;機構、創新平臺或依托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科研人員購買首套商品住宅申請所需資料則包括:1、申請表(附件2),一式3份;2、相關附件材料:機構、創新平臺批文或備案文;機構、創新平臺或依托單位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工作合同或協議;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個稅、工資流水、落戶證明或居住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如果還有相關疑問,市民可撥打長沙市科技局國際科技合作與人才處(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處)電話:0731-88666168或發送郵件至guohechu2019@163.com(郵箱)。
8月4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沙市科學技術局聯合印發《關于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滿足科研人員住房需求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對政策實施范圍、申報流程等進行了規定,其中明確,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以企業自持長租房的方式,購置商品住宅用于引進科研人員居住生活;在政府認定的創新平臺工作滿6個月及以上的科研人員,可在限購區購買首套商品住宅。
附件1:創新平臺購置商品住宅申請表.doc
附件2:科研人員購買首套商品住宅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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