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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中午12時56分,大方公安交警一中隊執勤人員在高綠線(高店鄉-綠塘鄉)12公里加600米(小地名:綠塘街上)開展執勤巡邏時,發現一輛輕型欄板貨車前牌照上掛著一塊布,車牌號被遮得嚴嚴實實,執勤人員立即上前進行檢查。經詢問,駕駛人馬某(貴州省大方縣綠塘鄉牛場村田壩組人)承認自己用布故意遮擋車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因其取快遞需要耽擱一點時間,便找來了一塊布將前車牌遮擋,認為這樣就能逃避電子監控,沒想到還是被大方交警查獲。民警對駕駛人馬某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9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大方交警提醒:駕駛員不要存有僥幸心理,違法使用套牌、假牌,或“巧妙”遮擋號牌,任你如何“花式”遮擋號牌總會被發現,廣大駕駛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莫要因小失大。
來 源: 大方交警
編 輯:楊 倩
編 審:鄭永揚
監 制:盧江陵
總監制:劉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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