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養老金待遇共有7項組成,實例對照自己能夠享受哪幾項?接下來隨XXX小編一起來看看深圳退休養老金待遇相關資訊。
今天我們用幾份養老金核定單的實例,來分別看一下深戶和非深戶、調入和非調入等不同情況退休時,能夠享受到的養老金待遇分別有哪幾項?
朋友們大概都知道,深圳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目前有7項組成:
(相關資料圖)
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額、調節金、地方補助、過渡性補助。
那么,為什么有的人退休7項全部都能夠享受到,而有的人退休只能享受其中的幾項呢?滿足什么條件才可以享受到更多的退休待遇呢?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七項待遇可以全部享受到的養老金核定單案例,也是第一類退休人員:
這位退休的朋友,養老金7項退休待遇全部可以享受,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是深戶,1992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并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退休前在深圳實際繳納社保滿了10年,且在1994年7月前是固定職工和合同制工人并調入深圳的。
他退休時累計繳費35.7年,個人賬戶14.5萬,60歲退休,七項養老金待遇累加:
統籌養老金3837.7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046.88元+過渡性養老金925.43元+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額1099.91元+調節金150元+地方補助654.1元+過渡性補助126.48元=7840.5元。
溫馨提示:調入深圳且有1992年7月前視同繳費年限的朋友不僅有入深戶后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還同時享受1992年7月31日前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第二類是可以享受6項待遇的退休人員,我們看一下實際的案例:
這位朋友有視同繳費年限,但屬于非調入深圳的深戶人員,比如隨遷或積分入戶等,退休前在深圳實際繳費有超過10年,則可以享受前6項待遇: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額、調節金、地方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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