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參保?
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1)年滿16周歲(不包括在校學生、現役軍人、服刑人員);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具有本市城區戶籍(不含夷陵區);
(3)沒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險。
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答:參保人持戶口簿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白底彩色登記照6張,城鎮居民到居住地居委會、農村居民到戶籍地村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并留指紋確認)
繳費標準是多少?
答: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分為15個繳費檔次: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
參保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參保人今年選擇100元的繳費檔次,明年可否選擇500元或者1000元的檔次繳費?
答:可以。
參保人每年的繳費檔次可以不一樣,可以根據每年的經濟狀況進行選擇。參保人的繳費標準發生變化,應到當地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信息”變更手續。但是,參保人當年選擇某一檔次繳費后,不得變更。
居民養老保險費如何繳納?
答:居民養老保險費按年度繳納,實行集中征收和常年征收相結合的收繳方式。不能預繳或躉繳。
農村居民將養老保險費交給鄉鎮財政所專管員或村協辦員,領取財政所開具的《湖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收費收據》;
城鎮居民將養老保險費交給社區協辦員,領取地稅部門開具的《宜昌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單》。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
①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每人可以按月領取60元的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按規定參保繳費;
②年滿46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距離領取年齡(60周歲)不足15年,此類人員有兩種參保繳費辦法:一是從今年起連續不間斷按年繳費到60周歲。二是可以補繳保費,允許向前補繳不足15年期間的保險費(在今年12月31日前補繳的,享受政府繳費補貼),以后連續不間斷按年繳費到60周歲;
③年滿16周歲不滿46周歲的人員,應連續不間斷按年繳費到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政府對參保人有哪些補貼?
答:主要有以下四種補貼:
①正常繳費補貼。參保人按年正常繳費,每人每年享受政府財政補貼30元,直接進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參保后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或隔年補繳的,中斷期間及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②一次性補繳補貼。制度實施當年,年滿4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部分的保險費,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制度實施當年未補繳的,在60歲前也可以補繳不足15年部分的保險費,但補繳年限不再享受政府補貼。
③長繳補貼。對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基礎養老金加發3元。例如,參保人繳費滿45年,他每月的基礎養老金應為60+3×(45-15)=150元,比只繳15年的參保人每月多領90元的基礎養老金。
④殘疾人補貼。對市殘聯認定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政府按最低繳費標準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即每人每年100元),同時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有經濟承受能力的,也可在政府代繳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的同時,選擇更高檔次繳費,提高個人養老金待遇。
什么時候可以領取養老金?
答:參保人員符合相關規定,不分男女性別,年滿60周歲次月起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領取養老金的手續怎么辦?
答:養老金實行社會化按月發放。領取人應于年滿60周歲前一個月攜帶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到村(居)委會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從年滿60周歲的下月起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如何計算?
答: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養老金待遇=基礎養老金(6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養老金待遇標準還會增長嗎?
答:參保人員養老金待遇標準會根據國家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及物價變化等情況進行調整。
參保人個人賬戶如何管理?
答:居保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保人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的繳費資助以及個人賬戶利息收入等全部進入其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于參保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除政府補貼外,全部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參保人員在享受待遇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全部退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發放喪葬補助金1000元。
領取喪葬補助金的手續怎樣辦理?
答:參保人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當自參保人死亡后30日內,憑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非火化區除外),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以及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到村(居)委會辦理手續,喪葬補助費在次月發放到參保死亡人員的社保卡或養老金支付的銀行卡上。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能不能參加其他養老保險?
答:參保人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不能同時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但是,參保人以后到城里創業或者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符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可以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的居民養老保險停止繳費,個人賬戶予以封存,待國家相關政策出臺后再進行轉移接續。
參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后,還可以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嗎?
答: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在同一繳費時段內不得重復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享受農村五保、社會優撫、城鄉低保人員和遺屬待遇等人員參保后會不會影響原待遇的享受?
答:已享受農村五保、社會優撫、城鄉低保待遇和遺屬待遇等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在享受原待遇基礎上,疊加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
養老保險關系能否轉移?
答:參保人員在宜昌市城區內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只轉手續、不轉資金。跨統籌區轉移的,個人賬戶資金全部轉移。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后,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領取養老金人員為什么每年要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
答:為確保養老保險基金不受損失,防止冒領和騙領養老金的問題發生,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每年要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未在規定的時間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人員,市居保局將于次月暫停發放其養老金。對多領、冒領的養老金由市居保局責令退回,如不退還,依法提起訴訟,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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